吉林延吉三少年恶性杀人分尸案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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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一家人从山东迁到吉林延边租田种地已经有好多年了,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家长两难。一边是需要日夜劳作的租种田,一边是没工夫管的儿子。苦心经营着租种田,一家人的生活终于有了着落,但儿子却出事了。那天,听儿子说自己和另外两个同学一起杀了一个人,全家人都觉得宛若遭遇了晴天霹雳。孩子的母亲泣不成声,对于她这样一个普通妇女来说,勤勤恳恳干活,供儿子上学,盼着儿子有出息,这便是她幸福生活的全部了。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幸福偏偏就在眼前打了个死结,上了近9年学的儿子居然成了杀人犯! 恶性杀人分尸案件

王某的母亲想不到的另外一点是,自己的儿子还是杀人案件的关键人物,因为他是“大哥”王某是延吉市第七中学初三学生,但他是一个特别的学生。他从来不屑为学习做出什么努力,当其他同学都在为即将来临的中考加紧学习的时候,他却常常逃课,和他的一帮好友“享受”校园围墙外的“自由”生活。同年级的袁某、苏某是他的好兄弟,虽然不在同一个班,但三个人却时常溜出校园,一起游手好闲,一起吃喝玩乐,也最终一起制造了耸人听闻的少年杀人分尸案。

一个多月以后,袁叫上了苏、王两人,一起来到刘斌家,把毫无准备的孟某拖了出来,强行带到延东桥下游河坝,一齐向孟某拳脚相加。心知自己吃不消眼前的三人,孟某马上求饶,并乖巧地认了出手最狠的王某做“大哥”。也许是觉得大家的面子都挣了回来,三人停了手,“大哥”王某还对孟某教育了一番,并立下了几条规矩:不准抢别人的钱物;不准偷东西;随时听从自己的调遣。如有违背,定不饶恕。之后,王某三人将孟某送回刘斌家。怕极了“大哥”,孟某在刘斌家养了一个星期的伤后就离开了,他再也没有主动联系王某等三人。 王某三人又叫来了两个帮手,五人四处寻找,很快便将孟某逮了个正着,并把他押到了刘斌家里。五人开始责骂、殴打孟某,打得不解气还找来了刘斌家的拖把,用拖把狠狠地砸向孟某。孟某毫无还手之力,发出了一声声惨烈的哀号。担心被邻居听见,晚上8点多,王某等人又把孟某带到延东桥下游河坝处,随手捡起石头、玻璃瓶等杂物继续殴打孟某。打了几个小时,五个人都累了,晚上1110分左右,大家为孟某穿好已被撕裂的七零八落的衣服,把他扔到刘斌家的炕上以后,便扬长而去。第二天上午,王、袁、苏三人来看望孟某,却惊恐地发现孟某早已断了气。三人这才慌了神,担心起来。一番商量以后,三人都觉得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孟某死了,于是找来刀具把孟某的尸体肢解,并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掩埋了。心虚加上恐惧,三人在搬运尸块的时候都觉得手脚麻木使不上劲,于是另外叫了一个“可靠”的人帮助掩埋尸体。

虽然掩埋了尸块,但是三个少年心中的阴影却难以掩藏。分尸后一个星期左右,苏某终于鼓起勇气找到了自己的小姨,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得知消息以后,苏某的父亲迅速赶到。同时,袁某的父母也得知了儿子杀人分尸的真相。经过商量,袁某和苏某的家长决定带孩子自首,他们找到了另一个分尸参与者王某,515日晚上领着三个孩子来到了延吉市公安局。

家长不管的孩子

在发生杀人案以前,学校从未特别注意过这三个关系亲密的学生。延吉市第七中学的许校长说:“这样的学生,在一起玩的有很多。他们三个是一个年级的,放假考试的时间都差不多,他们很容易混在一起。”许校长口中的“这样的学生”包含了很多涵义:

一个是指学习差,已经到了毫无希望的地步。许校长回忆,每年学校都会对初一新生进行一次摸底考试,这三个孩子的考试成绩都很差,大多是50分以下的分数。袁某的成绩更是让人大吃一惊,他语文得了5分,数学0分。语文试卷上有作文,随便写一点老师总会给几分,5分的成绩就是这样来的。数学考试更是离谱,他连选择题都懒得随手写几个答案碰碰运气。”许校长的言语之间隐约透露着厌恶的情绪,“这些孩子根本就没有,也不想把精力放在学习上。


许校长的另一层意思是说他们没人管。的确,王某、苏某、袁某三人的家庭都不理想。根据延吉市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王某的父母原本是山东省临沂县人,1989年他们搬到吉林省延吉以后,一直在延吉朝阳街附近租地种菜。由于农活较忙,父母没有多少时间关注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王某的父亲会过问儿子的成绩,但是他脾气暴躁,一听说儿子不好好学习就动手打。接触过王某的知情人透露,王某的逆反心理很强,会有意和父亲、老师对着干。父亲打了他以后,他甚至会萌发去打其他学生,以此发泄的念头。

苏某的父母在他10岁时就离了婚,离婚后,苏某被判给了妈妈。但是不久以后,苏某的母亲陈某到北京打工,苏某一直和年迈的外婆住在一起。2002年,陈某曾经返回延吉市,但两年以后,她又到韩国劳务。出国前,她还偶然与孩子的班主任交换一下教育孩子的想法。出国后,就完全中断了联系。

袁某的父母在超市卖食品,早出晚归,与孩子沟通较少,但特别娇惯孩子,所以袁某养成了固执、散漫、报复心理强的性格。由于袁某学习成绩差,老师向袁的父母反映过情况。袁某在电话里威胁40余岁的班主任,要与班主任单打独斗。有一次,袁某的母亲在学校当着老师的面打了袁某一下,袁某竟抡起椅子打自己的母亲。

“孩子没人管,难免散漫。在学校里还受一点管制,没惹多少祸。但是三个人总是逃课出去混在一起,很容易出乱子。许校长认为,三个孩子最终闯了祸,和他们的家教有很大的关系。 学校管不了的学生

吉林敖联律师事务所的李中山律师应苏某父亲的邀请,担任了苏某的辩护律师。在与三个孩子接触的过程中,他惊奇地发现孩子们的头脑出奇的简单。他们头脑发热,根本不考虑后果。我问他(苏某)为什么要打人,他说是王某让教训教训那个人的,我们就打了。我又问,那你们打了那么久,有没有想过会把他打死,他回答说打的时候没有多想什么。当时虽然看到孟某挺痛苦的,但是猜想人没那么容易死,所以就放手打了。我最后问他,那你有没有想过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打人是不对的,是犯法的。他说他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觉得孟不听话,偷了东西,再说王某好像很生气的样子,所以觉得那个人的确该打。这段对话让李律师对学校的法律教育产生了很大的疑问:“三个孩子居然一点法律观念都没有,学校有法律方面的课程吗?”

根据许校长所言,在学校开设的政治课中有足够的法律教育,问题不在学校,而在这三个孩子:“他们能来学校就不错了,根本不要问他们是不是听课了。

根据知情者介绍,学校对这三个学生很头疼。袁某的班主任在初中一年级的时候还很关心袁某,班主任觉得他虽然基础差,但努力一把也可以进步。老师常常和家长沟通,反映他在学校的学习及其他情况。但初二上学期,袁某居然公然威胁老师,不肯好好学习,还经常逃学,他的学习成绩变成了全班倒数一二名。于是老师放弃了,在上课时,给他画报之类的书刊,让他在课堂上老老实实地坐着,不惹事、不逃课就行了。同样,王某在学校更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只要家长一打骂王某,他就逃课,甚至不参加各种考试,而老师对他的这种行为似乎视而不见。今年3月份,学校给王某报了流失生,但他仍在学校就读,只是把他安排到田径队,但即使是在田径队,王某依然是我行我素、行踪不定。苏某在学校也常常逃课,往往是同学说看见苏某了,班主任才知道他来上课。

但从王、袁、苏三人频繁的逃课来看,学校根本没有留住这几个学生。许校长表示其实他们想不出什么好办法留住这几个学生:“他们不在乎学校给的处分,你对他说什么都没用的。 延吉市教育局党群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初中教育尚在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范畴之内,学校应该对自己的学生负责任,帮助他们完成义务教育。对于延吉市第七中学初三学生制造的杀人案,教育局表示,这是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一起酿成的悲剧。学校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失职或纰漏,他们都会追究。 教育没有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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