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工程量确认单 现场签证工程量确认单 工程名称 相关图号 施工单位 增加工作量明细: 1、施工轻油、化工栈桥排水沟时,遇混凝土障碍物,凿除钢筋混凝土基础墩: 3346个×0.5m长×0.5m宽×0。5m高=5。75m;15个×1m×1m×0。1m=1.5 m。 G107至黄庄公路(Y076)改建工程 确认单编号 签证类别 中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3、特洗厂房内凿除钢筋混凝土基础,直径0.6m×1。2m高×4个。 施工单位负责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该确认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三方同时到现场核准工程量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就地填写(手写),经三方确认无异议后分别在该确认单上签章,由施工单位负责原样保管。当一次签证确认投资估算额超过5000元者,须呈报工程管理部项目负责人、预决算部相关负责人到场确认. 2、待分部或分项工程结束(一周内)或一周一次(工期长者),由施工单位再将该“签证确认单"按“签证类别”分专业比照所对应的图纸、对应的施工图预算归类汇总,填写“现场签证单"(电子版打印). 3、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工程管理部项目负责人检查核对本签证确认单与汇总的现场签证单的正确性和一致性,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与签证确认单一同送主任审核确认后生效。该签证确认单原件存档备查。对于隐蔽工程的“签证确认"须由施工单位出示影像图片作为实证依据并存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8db7227d192279168884868762caaedc33bac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