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犯罪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代表人物、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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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基础

犯罪学经历了统计犯罪学、犯罪人类学和犯罪社会学的兴衰,现代犯罪社会学是在统计犯罪学和犯罪社会学基础上的的思辨成果。

统计犯罪学顾名思义以犯罪统计为特点,具有实证主义的倾向。虽然其研究缺乏明确的理论体系,但是他们的统计分析天然地具有犯罪社会学的潜质,对后来犯罪社会学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犯罪人类学在此不再赘述。其使犯罪学成为一门独立科学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开创了犯罪学研究的新阶段,同时还将犯罪研究的对象由犯罪行为转向犯罪人,对于后来的犯社会学的产生和发展都具有深刻意义。

(二)产生和发展

犯罪社会学派诞生于19世纪后期,意大利犯罪学家恩里科·菲利被认为是犯罪社会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其著作《犯罪社会学》使“犯罪社会学”的概念流传开来。

有学者将1920世纪初的犯罪社会学划分为两个学派:法国学派(the French school和法律—社会学(legal-sociological school)。法国学派以拉柯沙尼(J.A.E.Lacassagne)为代表,对龙勃罗梭的犯罪人类学理论进行了批判,主要成果在于与犯罪人类学的争论;法律社会学派以李斯特为代表,对犯罪人类学理论进行了批判地接受,采取了一种兼容并包的态度,对各个学说进行了综合研究。

20世纪是西方犯罪社会学的大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犯罪社会学的研究中心由欧洲转移至了美国,形成了诸多新的犯罪社会学理论。在这一时期,犯罪社会学兼收了其他社会科学的成果,对犯罪的研究也逐渐体系化和细致化。

当代犯罪社会学是对近现代犯罪社会学的批判整合,结合了社会心理学紧张理论、化冲突理论等等理论,更加完善。



代表人物及主要观点:





吴鹏森著:《犯罪社会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1页。 同上,第54页。

吴宗宪著:《西方犯罪学》,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159页。

同上,第160页。

同上,第160页。

吴鹏森著:《犯罪社会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58页。


(一)近代

以菲利、李斯特、塔尔德等的观点为代表。 1.菲利的主要观点。

菲利提出了犯罪原因的三要素理论,即犯罪是由人类学、自然的和社会的因素共同导致的结果,在这三个要素中社会因素对犯罪人的影响最大。同时他认为在对待犯罪时,我们应当用三要素论替代自由意志论,用社会责任论取代个人责任论,

菲利还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理论。当社会孕育着经济、政治、道德等等不安定的消极因素,且个人和自然的因素达到一定量的时候,一定量的犯罪就会发生。

2.李斯特的主要观点。

李斯特将导致犯罪的原因归纳为社会原因和自然原因,是二元论的观点。同时他认为社会原因是最主要的原因,一旦社会原因被消灭了,犯罪也就消失了。

3.塔尔德的主要观点。

塔尔德在批判龙勃罗梭的基础上提出了犯罪模仿论,即他认为,社会中先是由少数天才发明了犯罪,而其他人只是在对之前的犯罪进行模仿。他强调了人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尔德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了三个规律:距离规律、方向规律和插入规律。距离规律即指心理距离越近越可能造成模仿且模仿更像;方向规律是指往往是地位低的人模仿地位高的人,是单向模仿的;插入规律是指当产生新的犯罪时尚的时候,新的时尚会取代旧的时尚被人们所模仿。

(二)现代

1.犯罪生态学理论。由芝加哥学派提出。

芝加哥学派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以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为中心。芝加哥学派在对美国城市犯罪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发现犯罪率与人种关系不大,但是与所处区域有关,此提出同心圆理论。即以市中心为圆心向外扩散形成多个同心圆,犯罪率由内向外逐级升高。

2.社会失范理论。以美国学者默顿为代表。

默顿的失范理论又称紧张理论,认为获取财富的合法手段在不同阶层和不同地位的人中是不同的,当处于较低阶层和地位的人无法通过社会认可的手段取得社会传统目标时,就会产生紧张情绪,使之可能采取违法或犯罪的手段达到目标。根据默顿的观点,为了缓解这种紧张情绪,人会采取以下五种方式:遵从、创新、形式主义、退却主义和造反。后四种方



吴鹏森著:《犯罪社会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60页。 张远煌,吴宗宪等著:《犯罪学专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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