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制度

时间:2023-03-19 14:42:2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自来水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综合部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公司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4.公司财务人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

5.公司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6.综合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

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


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8.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公司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9.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0.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3a36d5c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