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典对协议离婚增加了哪些规定doc可编辑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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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对协议离婚增加了哪些规定

在协议离婚中,民法典主要增加的是离婚冷静期。申请协议离婚后,会有30天的冷静期,任何一方在冷静期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办

离婚财产协议的反悔法律后果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经民政局离婚备案后,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法律的拘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

就双方虽已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但并未至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备案手续,则该协议并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不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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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该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在一年内进行反悔,则可以要求向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进行重新处理。但若法院查明,在订立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会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予以相应的驳回。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相较于现行的《婚姻法》,协议离婚主要增加的是离婚冷静期。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会有30天的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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