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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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学校

北宋开国后,越匡胤在后周国子监原址曾修学舍,并于建隆三年(962年)六月,“聚生徒讲学”。此后的八十年间,国子监成为唯一的中央官办学校在国子监之下,设有广文、律学三馆。《宋史·职官志五》注云:

广文教进士,太学教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学究,律学馆教明律。

当时能进入国子监学习的都是官僚子弟,人数不多。据《宋史·选举志三》载,宋妆京朝官七品以上子孙只有70人,其中还有些只是挂名而不在学。开宝八年(975年),鉴于国子监中即有“系籍而不55的挂名生员,又有虽不“第籍”而旁听的实际生员,政府特许:“其未入籍而听习者,或有冠裳之族不居乡里,令补监生之阙”。太平兴国九年(984年),又明确规定,国子学可收补包括低级官员在内的一切官僚子弟,“不必附监听读”景德年间(1004117年),进一步规定,文、武外朝官的嫡亲子北,可附国子学取解,而“远乡久寓京师”的一般举人,只要“文艺可称”“有本乡命官保任”,经国子监长官审查核实,也准许“附学充贡” 庆厉三年1043年)宋仁宗采纳天章阁侍讲、史馆检讨王洙和国子监的建议,成立四门学。庆历四年以后,太学单独建校。太学与四门学教育对象同样都“以八品以下至庶人子孙补充学生。”太学设立后不久,四门学便废除。自庆历以后,国子监逐渐成为掌管僵学校的总机构,它所属的种类学校籁统称“监生”,并领取“监牒”(由国子监颁发的学生证明文书)嘉枯三年(1058年)五月,管勾国子监吴中复说:

旧制,每遇科场,即补试广文、太学馆监生。近诏间岁贡举,须前一年补试。比至科场,多就京师私买监牒,易名就试。……非所以待远方孤寒之意。请自今遇科场,补试监生如故,仍以四百五十人为额。

由此可见,广文馆生、太学生都统称监生。从此监生的涵义就更加广泛了。 熙宁年间(10681077年),王安石参知政事,实行变法,对学校也进行了改革。他认为要想使“道德一于上而习俗成于下”培养、择拔有用的人材。还在于学校教育的变更和发展。在这次变法中,就把整顿官僚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经王安石整顿之后的宋代太特点是:(一)人员设置,除主管官外,还置有十员直进,每两人主讲一经。对学官的考课,凡“教育有方”的学生“行(德行)、艺(经术)、进退”人数的多寡而加以评定的。(二)太学生员须经过州县考试优秀者方能人学。入学以后,每30人为一“斋“,自已任意选择一门经书,跟随该经真讲学习太学生分为三等:初入学的为外舍生,熙宁时不限名额,元丰二年(1079年)以2000人为限;外舍生一年可升为内舍生。名额为200人(元丰二年增至300人);内舍生员的升为上舍生,名额以100人为限。生员的信用均由官府供给。这就是“太学三舍法”(三)生员的升等,都要经过考试。外舍生每月考一次,称为“私试”,年终总考一次,称为“公试”,赠公试列入第一、第二等的,平时行为又不违背校规,就可升人内舍。内舍生一年后,如考试成绩达到“优”“平”二等,并参照日常的“行、艺”,升人上舍。上舍生考试分上、中、下三等,名列上等的,即不再经过科举考试而直接给以官职。自些以后,这种三舍法取士,便与科举考试同时并行。 对太学以外的州县也进行了整顿,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下令京东、京西、河东、河北、陕西五路置学,征示各路“经术行谊”之士为教授,各州学给田40顷以为费用。熙宁八年,召各州学官至京师,举行考试视其能否称职。至元丰元年(1078年),全国州、府总共设有53名学官。州县学校有很大的发展。

教育内容方面王安石也进行了改革。他规定走街串巷学校都以精通经术为指归,《诗》《书》《易》《周礼》《礼记》就是生员的教本。所谓精通经术,实质上是从古代内籍中吸取经验,以精通封建统治权术,为当朝的统治服务。为了更好地利用古代曲籍,对学生进行封建首先教育,王安石把其中的《诗》《书》《周礼》加以诠释,谓之《三经新义》,并通


过宋神宗的批准,于熙宁八年的学校颁行,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 除太学之外,王安石还建立了武学、律学和医学

武学建立于熙宁五年六月,学生额限100人,凡“使臣未参班与门荫、草泽人召京保任,人材弓马应格,听入学,习诸家兵法。”教授编篡的历代用兵成败次第及前世大夫忠义之节等史事,都是武学诵习和讲述的教本。学习阵法的学生派给一定数量的兵士,供实际演习。三年之后进行考试及格的按其出身经历给以官职。没有出身的“草泽人”,任经略司教押军队(训练军队的官员),三年内无过失,提升为巡检;原为三班使臣的,则给以过检、监押、寨主一类的军职;原为大使臣的,经上级官员保举,给以将军的职位。

律学建立于熙宁六年三月底。置有律学教授四员,其职位等于国子监直讲。凡命官、举人均可入学,若举人入这须得命官二人保任。律学分三科教授生员:第一科为“律令”,专门学习律令大义,第二科为“断案”,专门学习如何处理案件;第三科为“律义兼断案”,是前两科的综合。凡朝廷有新颁条令,刑部即送律学,令律学生员学习。

医学设立于熙宁九年五月,当时称太医局,隶属于太常年,始置提举判局官及教授一人。生员限额300人,分三科教授,即方脉科、针科和伤科。崇宁间(11021106年)改属国子监,置博士、正、4员,分科教导。立上舍40人,内舍60人,外舍200人。乾道三年1167年)废太医局置医学科。

由于各类学校的扩大和普遍建立,促进了宋代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宋史·选举志一》说:“学校之设遍天下,而海内文治彬彬。”其时在校学生数之多,的确是“视古无愧”,学术成就也超越前期。据统计,宋朝全国学生总数在崇宁三年(1104年)达“二十一万余人”,大观三年(1109年)的统计为“十六万七千余人”,就是在诸路中最为偏小的京西南路,大观二年“也有学生三千二百余人”建州浦城县,崇宁五年“有学生一千余人”其时出现了“虽濒海裔夷之邦,执垂髫之子,孰不抱籍缀辞”的社会风气。有宋一代,人才辈出,在中国封建时代最为引人注目。明人徐有贞说:“宋有天下三百载,视汉、唐疆域之广不及,而人才之盛过之。

南宁高宗也看出“学校者,人才所自出”的事实。他说:“今日若不兴学校将来安得人才可用耶!”宋代学校培养了解大批人才,仅绍兴十二年(1142年)至庆元三年(1197年)的五十五年间,太学生“擢科第者千有七百八十六人”太学生应举登第者之中,虽然也不乏“崛起于贫贱之中”的士人,但为数不多。

尽管宋代学校教育事业有高度的发展,入学人数也较前代有所增长,但与全国总人口相比,还是非常低的。劳动人民子弟入学的可能性尤其小,即使法律允许他们入学,这些“蓝缕不蔽形,糟糠不充腹”的贫者,也不具备入学起码的经济条件,更谈不上人太学了。尽管当时生员“官给日食”,甚至可按外、内、上三舍的等级免除身丁或本户支移、折变、差役等。但在入学时还得先交报名费(即所谓“束修”或“光监钱”“二千至三千文”。二、三千文,叵以北宋粮价格下,可折合四至五石。这对劳动人民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更何况当时势家豪富把持学校的事时有发生,据《群书考索·后集》卷27《实录》载,宣和三年1121年)三月辛酉,臣僚上言:

自三舍法行,系籍学生并免差科,以是兼并上户之家皆遣子弟入学,非人人俊彦也,往往以厚科假手,滥处庠序。其中下之户,差科倍增,老幼旁午于州县,力不能给,或至逃亡。 由于我国封建时代选举取士制度与学校教育制度从来都是密切相关的(宋代自然也不例外)劳动人民入仕的机会是非常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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