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典当》刊物稿酬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塑造安徽典当业形象,提升《安徽典当》办刊水平、本着鼓励广大典当爱好者、研究者、从业者积极踊跃投稿及按劳取酬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对象指在《安徽典当》刊物发表的宣传文字、图片等各类作品的作者。 第三条 奖励设置: A类:图片新闻(含图片),指主要发表在《安徽典当》上新闻图片。 B类:新闻,指宣传各典当行或者协会方面动态及其信息。 C类:随笔性文章,指随笔性文章、散文、诗集以及杂文等。 D类:研究性文章,指思考性文章、典当流程方面以及领导讲话方面文章。 第四条 奖励标准: 1、对于A类作品,每幅图片10元标准,但同一图片只能奖励一次; 2、对于B类作品,每条新闻300字以下奖励20元,300字以上1000字以下奖励30元,1000字以上奖励40元; 3、对于C类作品,根据文章长短,视文章质量标准按照20元、30元、50元奖励; 4、对于D类作品,采取按照每个字3分钱进行计算,奖励不设上限。 第五条 年度宣传突出贡献奖: 1、每年度对于《安徽典当》上发表的文章进行评选,评比出年度宣传突出贡献奖3名; 2、对于每年度评选出的年度宣传突出贡献奖每人按照200元标准奖品进行奖励。 第六条 年度优秀作品奖: 1、每年度对于在《安徽典当》上发表的新闻稿件及发表的图片新闻与研究性文章,评比出A类作品、B类作品、C类作品年度优秀作品各二篇; 2、对于每年度评选出的年度优秀作品奖每篇按照200元标准奖品进行奖励。 第七条 鉴于《安徽典当》是协会内部刊物,每典当成员企业确定一名通讯员,以便做好宣传把关工作,对于各宣传企业宣传材料原则上由通讯员报送,以保证稿件真实性。 第八条 年度宣传突出贡献奖、优秀作品奖是在《安徽典当》上发表的文章中按照数量和质量评比产生的,与其它宣传媒体发表文章无关。 第九条 年度宣传突出贡献奖、优秀作品奖,以及《安徽典当》投稿作品,奖励具体兑现时间为每年年底或者下年年初。 第十条 对于弄虚作假、编造新闻者或者抄袭者,一经发现查实,对其个人除没收奖励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等处罚。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典当协会负责解释。 安徽省典当行业协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5d7e92b3169a4517723a3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