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浙江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 项 目 拖 车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一类车 吊 车 吊 车 辆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吊 货 物 拆补 抢 轮 胎 修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拆 装 轮 毂 切 割 车 体 拆换零配件等其他抢修 驳运 铲车(叉车) 平板车 乘客转运 货物运输 货物保管 注:1.拖车服务的距离为被拖车辆起拖点至就近高速公路出口的距离,高速公路出口 以外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2.平板车里程按被拖车辆起拖点至就近高速公路出口的距离计算,高速公路出口 以外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3.起吊高速公路路基以外的车辆、货物或动用50吨以上吊车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4.同时拆补多只轮胎时,第2只起每只收取50元。 5.吊车作业收费标准为中准价,允许上下浮动20%。 收费标准 300元/车.次 400元/车.次 450元/车.次 500元/车.次 600元/车.次 700元/车.次 900元/车.次 1200元/车.次 1400元/车.次 1700元/车.次 30元/吨 150元/只 160元/只 170元/只 180元/只 190元/只 190元/只 250元/车.次 协商收费 300元/车.次+30元/吨 300元/车.次+20元/车.公里 协商收费 附件2 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项 目 车辆分类 一类车 二类车 三、四、五类车 收 费 标 准 临时停放 2元/小时 3元/小时 4元/小时 昼夜停放 8元/天 12元/天 16元/天 注:临时停放车辆,超过4小时的按昼夜(24小时)停放收费。 附件3 车 辆 分 类 表 序号 类 别 1 2 3 4 5 车 辆 类 型 20座(含20座)以下客车、 2吨(含2吨)以下货车 20座以上40座(含40座)以下客车、二类车 2吨以上5吨(含5吨)以下货车 40座以上客车(含32座以上卧铺车)、三类车 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 一类车 四类车 10吨以上15吨(含15吨)以下货车 五类车 15吨以上货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6788ada7f1922791688e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