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项 目 一、拖车服务 被施救车辆 1类车 2类车 3类车 4类车 5类车 6类车 收费标准 基价(元/拖行费(元/车次) 280 400 600 850 930 1000 公里) 1.拖车服务是指从事故(或故障)现场,将一辆事故(或故障)车辆9 11 14 17 19 20 拖至目的地。 2.基价含现场指挥、交通疏堵、配置施救设施、组织施救、安全防护等服务费用。 3.拖行费从实施拖车开始计算,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4.目的地由施救双方协商确定。 说 明 二、吊车服务 被施收费标准 救车基价(元/超时作业费 辆 车次) (元/小时) 1类车 2类车 3类车 4类车 5类车 6类车 700 1000 1500 2100 2400 260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1.吊车服务是指在事故(或故障)现场使用吊车将一辆事故(或故障)车辆吊运至转运车辆以及将车辆从转运车辆吊运至卸载场地全过程。 2.基价含2小时以内施吊作业费,两小时以上按“超时作业费”计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3.按实际使用车辆数计算救援费用。 三、空 驶 费 被施救车收费标准(元/公里) 辆 1类车 2类车 3类车 4类车 5 7 9 11 1.空驶费包含拖车前(驻地至施救地点)和施救完毕后(目的地至驻地)空驶里程。 2.拖车、吊车等发生空驶,均按此标准计收空驶费。 3.目的地由施救双方协商确定。 5类车 6类车 12 13 注:1.拖车、吊车救援服务收费按被救援车辆车型计费。车型分类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执行。 2.特殊情况下的拖、吊作业,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以下比例加成: (1)夜间加收10%(夜间20:00-凌晨6:00); (2)冰雪路段加收15%; (3)夜间冰雪路段加收20%; (4)隧道内作业加收20%。 3.拖、吊、驳货、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加收20%。 4.对超载超限车辆,拖、吊服务计费吨位按车辆及载货实际吨位对应车型计算。 5.拖吊一体清障车服务收费,按照实际发生功能计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21ce2041c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