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为正确贯彻落实政府物价政策,加强我院的物价管理和医院内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药物临床研究项目经费管理,根据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计财部根据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申办者或合同研究组织(CRO)与医院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和款项拨入情况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并另行设置备查账簿,对每笔拨入款项要详细记录入账日期、来款单位、来款项目及项目合作临床科室、来款金额等。临床研究基地要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 二、试验期间,医院各相关部门、科室根据我院药理基地开具的相关检验、检查等单据免费为病人治疗并评价实验效果,各相关部门、科室不得向受实验患者收取有关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以及为评价实验效果进行的相关检验、检查等费用,各项支出由药物临床研究基地提供核算申请表和单据,履行医院审签手续。审签手续齐全后,到计财部办理支出核算。 三、试验结束,药物临床研究基地由专人负责到计财部对项目进行统一结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32f4c7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c0204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