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Utilitarianism及其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关系 作为结题报告,我想以随笔式的感想,结合我以《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哲学基础》为题的演讲,简要谈谈我对本次课题——Utilitarianism的一些观点,简单对演讲进行小小的梳理和补充。 一、为“功利主义”正名 “Utilitarianism”中文通译为“功利主义”。但“功利”一词在中文中是彻彻底底的贬义词。当我们中国人说一个人为人做事“功利”时,就是批评这个人重利而轻义。这里似乎暗含着一个前提,那就是利益的东西一般不符合道义。所以,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说“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可利益或者功利,都是于人有好处之物,如何不义呢?我认为儒家这里所说“利”是种特指,它是不具有道德价值的利益。我们知道,一件事物若具有道德价值,只能是它本身就是善的,所以因某种特殊的手段或者目的才成为善的东西便不是真正的善。因此中国的儒家讲一个利义之辩,是把二者放到不同层次上讲的,而不是一个层面上的对立。显然,这与西方的Utilitarianism所要表达的是不一致的。西方的“功利主义”其实是冲着“公利”说话的,人的一切行为的基本动机是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讲究的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与利己主义或者拜金主义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一直以来,我们都把功利主义视为资本主义万恶的思想本质,这纯属话语口径上的不对榫。而在望文生义基础之上产生的辩论,甚至于批判,都是没有意义且极为可笑的。是故名字误人,由此知之。因而,后文中我将Utilitarianism统一译作“效用主义”,以避免人们因“功利”二字所含有的贬义造成的误读。 二、古典效用主义与新古典效用主义 1 作为西方哲学理论的核心之一,效用主义的思想深入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给西方社会带来了长久而深远的影响。其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到17、18世纪,霍布斯、洛克、哈奇森、孟德维尔、休谟、斯密、卢梭、爱尔维修以及霍尔巴赫等学者的学说初步形成了“功利”理论。在经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的综合,构建了古典效用主义的基本框架。边沁本人成为了效用主义的系统阐释者和集大成者。之后密尔、西季威克等学者丰富和发展了边沁效用主义伦理学的理论,确立了效用主义在整个哲学史的地位。 作为本节的小标题,古典效用主义与新古典效用主义这个分类法在学界其实不太常用,也许是认为没有必要。而我本人基于自己对西方经济学史的看法,觉得这样的分类在认识哲学思想对经济学研究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指导及哲学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联系有一定的价值。 在我对效用主义的分类中,我以边沁为代表的认为快乐具有可加性的前期效用主义理论称为古典效用主义,以约翰·密尔为代表的认为快乐不具可加性的后期效用主义理论称为新古典效用主义。而众所周知,作为对亚当斯密提出的西方古典经济学理论的补充解释,以效用可加性为基础的基数效用论被提出。这正是基于了边沁效用主义的两大原理——最大幸福原理和自利选择原理。正因为一个人对不同东西的效用可加,我们才能求得让我们最幸福的效用组合;正因为每个不同人的效用可加,我们才能求得全社会的最大幸福的条件。但另一方面,由于基数效用论宣扬的效用可加性,其理论被许多人所诟病。而相似的,在哲学上古典效用主义,也面临相同的困境。快乐或者说效用的可加性,意味着所有的快乐是同质的。可快乐真的是一样的吗?我吃苹果所带来的一单位效用等于吃桃子所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6722734a7302768f9939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