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公共服务业务奖补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一)经批准建设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各窗口平台;在青海省内设立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新和质量、创业、人才培训、投融资、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 (二)机构从事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疫情期间为省内中小企业提供低收费、免费公共服务。 二、申报资料 (一)资金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疫情期间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三)申请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针对中小企业的各类服务协议,开展服务活动的相关文件、合同、照片等资料; (四)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五)疫情期间服务业务数量、服务支出凭据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来); (六)开展服务业务客户满意度测评表(不少于10户); (七)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八)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70b4d6cf22bcd126fff705cc17552707225e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