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现金管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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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现金管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

银行现金管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现金管理业务,保证客户资金安全,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我行柜台业务结算中心。

第三条 柜员在操作现金管理业务时,必须认真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 柜员应密切注意客户的动态和情况变化,如发现可能存在洗钱、逃税、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分支机构反映。

第五条 柜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如发现内部有不正之风,应及时向分支机构反映并报告。

第二章 业务操作

第六条 现金管理业务包括现金存取、现金清分、现金加急存款、现金结售汇、现金调拨等业务。

第七条 柜员在办理业务前,必须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并核对账户余额或相关业务资料。

第八条 客户进入柜台办理现金管理业务,必须进行排队并保持秩序,柜员应根据不同业务安排不同窗口。

第九条 柜员在接待客户时,应注意自己的形象和言行,态度必须亲切热情,细心耐心地为客户服务,解答客户咨询,耐心了解客户需求,给予妥善的建议和指导。

第十条 柜员在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时,应核对钞票的真伪、面额、数量等相关信息,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钞票应及时予以退换。

第十一条 柜员在办理现金清分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清分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清分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 柜员在办理现金加急存款业务时,应仔细核对存款金额和收款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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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柜员在办理现金结售汇业务时,应仔细审核客户提供的证件,确保客户身份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 柜员在办理现金调拨业务时,应对收到的现金进行比对核对,防止出现误差。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五条 钞票装入清分机前,应认真检查钞票表面,检查破损、油渍、火漆等。 第十六条 柜员在操作现金管理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业务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 柜员必须遵守操作流程,避免个人行为带来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柜员应密切关注周围环境,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 所有柜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条 所有柜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维护客户业务及个人资料的保密性,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 柜员在办理现金管理业务时,如存在违规操作,将受到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开除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 柜员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分支机构反映并报告。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我行所有,如遇问题请及时向行内相关部门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自制定之日起实施,如有补充、修改,将及时公布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总之,柜员在操作现金管理业务时,必须要遵守本规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规范有序,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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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a226136cb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