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的书写1.会计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要求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具体规定:“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 (1) 每个数字要大小匀称,笔划流畅;每个数码独立有形,使人一目了然,不能连笔书写。特别在要连着写几个零时,一定要单个写,不能将几个零连在一起一笔写完。数字的排列要整齐。数字之间的空隙应均匀,不宜过大。 (2)书写排列有序且字体要自右上方向左下方倾斜地写,(数字与底线通常成60度的倾斜)。 (3)书写的每个数字要贴紧底线,但上不可顶格。一般每个格内数字占1/2或2/3的位置,要为更正数字留有余地。 (4)会计数码书写时,应从左至右,笔划顺序是自上而下,先左后右,防止写倒笔字。 (5)同行的相邻数字之间要空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但也不可预留间隔(以不能增加数字为好)。 (6)除“4”、“5”以外数字,必须一笔写成,不能人为地增加数字的笔划。 (7)“6”字要比一般数字向右上方长出1/4,“7”和“9”字要向左下方(过底线)长出1/4。 (8)对于易混淆且笔顺相近的数字,在书写时,尽可能地按标准字体书写,区分笔顺,避免混同,以防涂改。例如:“1”不可写得过短,要保持倾斜度,将格子占满,这样可防止改写为“4”、“6”、“7”、“9”;书写“6”时要顶满格子,下圆要明显,以防止改写为“8”;“7”、“9”两字的落笔可延伸到底线下面;“6”、“8”、“9”、“0”的圆必须封口。此外,“6”的竖划应上提为一般数字的四分之一;“7”、“9”的竖划可以下拉出格至一般的四分之一。 2.阿拉伯数字参考字体 会计应用示例:1234567890 2.会计中文大写数字的书写要求 (1)汉字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体书写,要做到规范、流畅、清晰,字体要各自成形,不得连笔。 (2)不允许使用非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谐音字、自造符号、自造简化字。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用“毛”代替“角”,用“另”代替“零”。 (3)大写金额要紧靠“人民币”三个字书写,不得留有空白,如果大写数字前没有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个字。 (4)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在“元”或“角”后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字。如:¥12 000.00 应写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再如:¥48 651.80 可写为:人民币肆万捌仟陆佰伍拾壹元捌角整,而¥486.56 应写为:人民币肆佰捌拾陆元伍角陆分。 (5)分位是“0”可不写“零分”字样,如:¥4.60 应写为:人民币肆元陆角整。 (6)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的,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l 409.50 应写为: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整。 (7)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时,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 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 680.32,汉字大写金额应写为: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为: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97 000.53,汉字大写金额应写为:人民币玖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玖万柒仟元伍角叁分。 (8) 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 时,汉字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6 409.02,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写325.04,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9) 阿拉伯金额数字最高是“l”时,汉字大写金额加写“壹”字,如¥15.80,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伍元捌角整。又如¥135 800.00,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捌佰元整。有些票据的出票日期也必须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10)在印有大写金额万、仟、佰、拾、元、角、分位置的凭证上书写大写金额时,金额前面如有空位,可划“○”注销,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几个“0”(含分位) ,汉字大写金额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ad1898967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