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出口信用保险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 【公布日期】2007.03.20 • 【字 号】宁商[规财]发[2007]87号 • 【施行日期】2007.03.20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出口信用保险培训班的通知 (宁商(规财)发[2007]87号) 各有关企业,自治区有关金融机构: 为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区外贸出口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支持作用,引导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推进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在我区的开展,经我厅会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西安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信保西安营管部)调查,并与自治区财政厅协商,决定举办2007年部分试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时间: 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上午9点,时间半天。 二、培训班地点: 自治区商务厅后三楼会议室。 三、培训班内容: (一)信保西安营管部讲解出口信用保险的有关政策、险种及有关业务操作规程; (二)介绍拟出台的2007年我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政策; (三)交流探讨充分利用进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手段,进一步加快我区外经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单位和人员: (一)农副产品进出口企业:灵武中银绒业有限公司、宁夏嘉源绒业有限公司、宁夏盛源绒业有限公司、宁夏新野贸易有限公司、宁夏商业对外贸易公司、宁夏平罗中南工贸有限公司、宁夏西大地工贸有限公司; (二)高新技术或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宁夏天马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宁夏建工集团、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中行宁夏分行、工行宁夏分行、建行宁夏分行、农行宁夏分行、银川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宁夏分行。 请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外销业务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外销业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各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或公司业务、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79fd2e01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