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是发展的节律 编辑丨有营养 “唱和如一,宫商协调。”这是明代文学家冯梦龙《东周列国志》中的一句名言。讲的是,唱声和和声必须统一,宫音和商音相互协调,才能演奏出美妙和谐的音乐。发展也是如此,只有经济社会各方面协调一致、相得益彰,才能持续健康、行稳致远。 所谓“协调发展”,通俗地说,就是发展要有协调性、均衡性,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发展要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对于协调发展问题,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曾指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 这些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对协调发展的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中也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发展不协调、不全面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不平衡等矛盾比较突出。 区域发展差距明显。 城乡发展差距较大。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匹配。 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有待加强。 茫茫九派流中国,纵横当有凌云笔。全面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如果到2020年,我们在总量和速度上完成了任务,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没有进展,就算不上真正实现了目标。 国际经验也表明,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往往因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全面而逐渐显现和加深。如果处理不好,任其延续,就会阻碍经济发展,加剧社会矛盾,甚至会诱发社会动荡。这也告诉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发展不协调问题,防止“木桶效应”,避免使今天的短板变成明天的“陷阱”。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b9000eda32d7375a5178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