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述评最早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提出,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系统推进教师评价改革,把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是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的重要内容和方式:是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落实陪伴教育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施因材施教的关键环节;是激发教师动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必要手段;是促进家校沟通、提高家长满意度的重要途径。 二、人员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在职任课教师。 三、述评内容 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的,改变过去以考试分数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注重过程性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可持续地差异性发展。 四、述评原则 述评要遵循全员参与、过程积累、尊重差异、客观公正等原则。所有在岗任课教师都要参加述评,所有学生都要接受述评;注重学生日常表现,注重平时的观察、指导,关注学生成长的动态性:关注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地对学生进行评价。 1.成立组织。各单位要成立教师教学述评工作小组,班主任、教师代表不少于述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的1/3。 2.制定方案。各单位制定《教师教学述评评价方案》。方案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85%及以上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于3月30日前报教育局备案,同时在单位公示。 3.组织实施。各单位依据方案,开展以教师教学述评为主题的教研活动,明确工作计划,责任到人,确保无作顺利进行开展教学述评、家校共育经验交流,教学述评案例、论文评比和主题教研活动论坛等活动,弄清楚“述什么、怎么述”“评什么、怎么评”的问题,进而构建各单位教师教学述评模式,推进教学述评制度朝科学化发展。 4.注重指导。教育局密切关注跟进教师教学述评主题教研活动,加强过程指导监管,确保各项措施有力落地、见到实效。 5.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对评价改革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对制度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总结,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8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发送邮箱。 6.强化考核。教育局将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情况纳入教学视导评价内容。各单位也要将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bbbb9ac49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