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型学综述 建筑类型学可以说是一种新兴的建筑观点,因为和传统的建筑观点来比较的话他的兴起时间不能算是长的。建筑类型学更是一种有潜力的建筑观点,因为他所存在的时间已经足已证明他的价值和观点,让人们看到他在建筑上应用的潜力。下面将在学习了建筑类型学之后对类型学进行简单的综述。 一、类型学的概念 1、 类型学的起源 分类意识和行为是人类理智活动的根本特性,人们在原始的意识中就会对事物进行分类,进而简化事物、更加快速的认识世界理解世界。分类意识和行为使人类得以正确的认识世界、分析世界,并凭借着分类网架进行艺术创造。自然科学中的分类行为是分类学(Taxology),社会领域的分类行为是类型学(Typology)。类型学就是这样一个分类意识和行为的学科。类型学是起源与18世纪的生物分类学,生物分类学是研究生物分类的方法和原理的生物学分支。分类就是遵循分类学原理和方法,对生物的各种类群进行命名和等级划分。人们从生物分类学中学到了对各种事物分类的类型学。 2、 类型学的概念 《大英百科全书》中对类型学的描述:“一种分组归类方法的体系通称为类型。类型的各成分是用假设的各个特别属性来识别的。这属性彼此之间互相排斥而集合起来,却包罗无遗,这种分组归类的方法因在各种现象之间建立有限的关系而有助与论证和探索”。 19世纪法国的德昆西给第一次提出了类型的概念:类型一词代表完全去复制或者模仿一个事物的意欲,而不是相同形象,形象自身就是一个规则或者模式。具体的说就是客体的类型的哲学方法论学说和具体的学说。客体按其自身的重要属性、关系、联系和结构特征可分为诸类型。在哲学方面,类型学主要研究对类型概念的解释。关于类型这一观念有其历史上的演变过程:柏拉图把类型作为不变的理念实质来理解,亚里士多德把类型作为不变的现实实质来理解。 3、 类型学的特点 一是要求系统内的元素和类型具有“排他性”和“概全性” 二是类型学依赖研究者的意图和从相应组织了的现象中抽出的特点秩序即分类的尺度。 二、类型学与建筑的关系 1、 类型学在建筑领域中的重要性 类型学设计方法在本质上是从社会文化和历史传统角度入手的。它并非一种崭新的设计手段,在前工业社会或传统社会中它是唯一的设计方法。以至于现代运动中的建筑师和理论家认为类型学是前科学的,是受习惯势力影响的,是与手工艺制品相联系的。他们认为在工业和科学社会中需要与科学技术思想相适应的新设计方法,但现代主义抛弃类型学的实践最终是不成功的。随着新理性主义的发展,类型学理论逐渐赢得了一批遍及欧洲大陆乃至世界范围的倡导者和追随者,有识之土开始认识到建筑设计需要类型学设计方法。 2、 建筑类型学 建筑类型学(typology)建筑的类型学理论,并不在于具体的建筑设计的操作,而是一种认识的方式和思考方式,它刻意忽略建筑间个别的枝节问题,以填补都市和建筑个体之间的鸿沟。类型学所分析的是广泛的,空间的整体性。常言说:物以类聚,就是类型之意。把一个连续、统一的系统(continiunm)作分类处理的方法用于建筑,因而有建筑类型学的发展。 3、 类型学与建筑类型学 从类型学的概念和重要性中可以看出类型学在建筑领域内可以进行运用并帮助建筑设计的拓展和创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类型学可以在建筑领域中的阅读城市、认识艺术水平高低建筑的方法、建筑创作的工具等方面得以应用。例如在城市的尺度和城市的建筑组织方面、建筑的尺度和建筑的组合元素、建筑细部比例和构造装饰等方面都可以利用类型学的知识进行处理。 类型学设计过程:提出类型-------寻求意念-------意念被唤起,自身放弃--------类型变体。这和建筑创作的过程很相似,建筑设计也是通过寻找一个概念-------表达一种想法-------通过将概念本体的变形找到概念与功能、空间等的切合点。所以我们可以将类型学与建筑设计进行结合得到一个建筑类型学:类型的选择(创造的第一步)-------类型的处理(几何形体的简化)-------类型学与城市形态(类型学是城市形态研究的重要手段)。 三、建筑类型学的发展与观点 1、 建筑类型学的发展 18世纪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生物学上提出了原型是新物种产生的根源的说法,罗杰埃提出了建筑的原型就是建筑的始源,原始的茅草屋。这也就形成了以自然为类型的第一类型学。 19世纪工业革命之后,进入到了机械时代。所有的事物都要用机械进行大批量的生产,对于建筑来讲就是有一个范型之后就可以进行大批量的生产。这也就形成了以工业为类型的第二类型学,第二类型学对建筑的解释是:认为建筑的元素是标准的、统一的。 20世纪60年代开始建筑师开始从建筑历史中进行研究和寻找建筑的类型,其中以罗西等为首的建筑师提出了以建筑为类型的第三类型学。他们认为第三类型学是继承了历史上的建筑形式,不是历史的片段,要在新的环境和文脉中进行重新的尝试。 2、 建筑类型学的观点 建筑类型学的观点主要来自与现代结构主义的思想,结构主义的两个共通特点:一是认为研究领域里要找出能够不向外面寻求解释说明的规律,能够建立起自己说明自己的结构;二是实际找出来的结构能够形式化,并成为公式而作演绎法的应用。结构的的三要素就是整体性、转换规律和自身调整性。 这就是说建筑类型学提出的原型是创作是的原动力,,在人与建筑的关系上,人总是根据某种原型而创造出建筑,建筑师创造的只是为建筑的变换的实现提供了动力。建筑师不肯能凭空去创造一个建筑结构模式或者一个与历史的建筑结构模式想违背的原则。建筑师在创造建筑时,只是在他头脑里先存在了建筑的类型,继而再将它进行变换而已。 四、建筑类型学的应用实例 1、 建筑类型学的方法论 建筑师通过找到“元语言”(对构成建筑的集合要素的词汇和基本句法)去构造具体的建筑作品。具体的方法有恩格尔斯的转换方法、罗伯特的空间类型学、列昂的城中城设计、罗西的类推方法。 恩格尔斯的转换方法 借助生物学上“同源”和“变态”现象的启示,发现元素对整体变形的决定作用。进行转换的前提就是变异,转换的条件就是具有同源现象。 列昂.克里尔的城中城设计 他所注重的街区类型的处理,认为建筑街区必须在城市空间的组构中成为最重要的类型学元素。作为一个类型学上的固定元素,建筑街区可以产生城市空间,但是它可以保持不确定性,在街道和窗厂的构图完成之后得以形成。 罗伯特.克里尔的空间类型学 认为空间的基本类型不外乎方形、三角形、圆形、自由形,经过合成、贯穿、扣结、打破、透视、分割、以及变形等方法的组合能产生无数新的形式。绝不会因为运用了清楚的形体而限制了创造上的想象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bc7f8e087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