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税务释疑:这些特殊情况该不该缴个人所得税? 税务释疑·个人所得税 中奖——缴 某市民问:我参加抽奖活动中了一辆汽车的1年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因此,个人取得的抽奖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江玲) 挂靠证书使用费——缴 某市民问:我在一家公司任职并将自己的注册造价师证挂靠在这家公司,该公司每个月支付其证书的使用费,这笔使用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扣代缴个税?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因此,根据特许权使用费的征收范围,公司支付给个人的证书使用费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彭蓓蓓)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c7a5f92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