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税务释疑-这些特殊情况该不该缴个人所得税?

时间:2023-01-28 19:49:1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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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税务释疑:这些特殊情况该不该缴个人所得

税?

税务释疑·个人所得税 中奖——缴

某市民问:我参加抽奖活动中了一辆汽车的1年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因此,个人取得的抽奖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江玲)

挂靠证书使用费——缴

某市民问:我在一家公司任职并将自己的注册造价师证挂靠在这家公司,该公司每个月支付其证书的使用费,这笔使用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扣代缴个税?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因此,根据特许权使用费的征收范围,公司支付给个人的证书使用费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彭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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