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网上填报要求 填前阅读: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材料规范工作,凡是上报审批表出现错字、漏字,标题符号错误,学生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雷同、重复等情况将回收学校指标调剂至其他高校。因此请同学、各班、各班主任严格把控,高度重视小班审核工作,凡涉及材料不符合省中心规范的,报经学生处合适后,学校将直接收回指标,不得替换。 填写者请仔细阅读以下信息,严格高招要求填写。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说明 1.学生通过易班登录“学生工作管理”进入“国家励志奖学金”栏目进行申报。 2.如“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未达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条件,或者不属于上一学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无法登陆系统进行填报。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是指校级表彰奖励包括:(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2)寒梅飘香工程“三星”、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挑战杯获奖等;校级以上奖励指由政府、人大、政协、共青团、妇联、工会、军队等颁1 发的荣誉或奖励,以颁奖单位签章为准。 3.“基本情况”一栏,根据申请人信息填写相关资料。 4.“家庭经济情况”一栏需学生自己填写,请注意“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即需满足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口总数×家庭人均月收入。人均月收入超过1000元者不符合申报条件。 5.“学习等情况”一栏所有数据均由综测系统中的数据自动匹配生成,不需学生填写。 6.“获奖情况”由学生根据所获校级及以上奖项按年度逐年进行填报(从入学年度开始,由远及近),“奖项名称”请填写荣誉证书上规范名称,“颁奖单位”请填写荣誉证书上颁奖单位规范全称。 7.“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180-200之间,少于180字或多于200字均无法提交。请以第一人称从思想政治、学习、工作和综合表现等方面如实、全面、简要地反映申请人参评年度内所取得的成绩和突出表现,可适当体现家庭经济状况,但不要出现“无法支付高昂的学费”等类似字样。“签字处”须待学院审核完毕、统一打印后手写签字。 三、教师推荐意见填写说明(请各申报者、各班负责人提醒班主任注意时间节点,按要求填写推荐意见) “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理由一栏均由班主任进行填写,班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e9218857175a417866fb84ae45c3b3566ecdd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