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形成的原因

时间:2022-05-20 16:21:1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小金库”形成的原因

治理“小金库”的呼声已喊了多年,但仍有野火烧不尽之势。我们对“小金库”年年清理,年年有收获,但是“小金库”何以还有那么多,还有那么多的干部陷入“小金库”中,不能自拔。因为“小金库”的诱惑太大了,有了“小金库”,等于是给领导或管理人员放了一个可以任意支取的小钱柜。“小金库”之所以屡禁不绝、屡查不止,除了其具有保管的隐蔽性,使用的随意性外,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无视法纪。

一些单位领导为便于“搞活”和提高福利待遇,片面认为不是独落个人腰包,就不算违法;还有一些单位为偷逃税款或截留收入,抱有幻想和侥幸心理,想方设法私设“小金库”;更有一些人将“小金库”化公为私、侵占私分、中饱私囊。有了“小金库”,就等于是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有了一个可以任意支配的小钱柜,它具有保管的隐蔽性和使用的随意性,因此某些不法人员会想方设法私设“小金库”,中饱私囊,任意挥霍;有的领导干部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打点”各方面的关系,总认为只要是为了工作,不是中饱私囊或侵占私分,不能算是违纪。

其做法主要是:其一,是处理一些非正常性财务账目。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中,除了正规的经营对象往来外,有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经营对象,要想打通关系找来项目,就请客、送礼、旅游等公款消费。因为国家财务制度不允许,这些非正常性开支,只有通过“小金库”予以消化。其二,是逃避税收,谋取小团体利益。由于国家税收制度规定,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及奖金,超出核定金额应按一定的比例上缴个人所得税,为了逃税,一些单位以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为由,以违规设置的“小金库”里发放奖金,提高福利等,企业截留的经营收入,也逃避了多种税收。其三,是为谋私利大开方便之门。部分企事业单位为了谋取本部门、本单位或个人的利益,不惜重金铺路,送好处费、发红包、给回扣,大肆行贿,有些“小金库”的资金甚至成了个别领导干部的“私房钱”,为滋生腐败现象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保证等等。

“小金库”的显著特征是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分,公款沦为“私房钱”也就几乎成为了必然。不仅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往往也容易滋生更大的腐败。某些单位请客送礼、乱发钱物、收送红包、公款行贿等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游离于监督之外的部门小金库。可以说,小金库正是很多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财政支柱”。

如局属某某地勘单位下属二级核算部门,1999年至2000年采取做假账、套取现金截留部分收入近100万元,设立“小金库”,为请客送礼、公款旅游、送红包、给回扣、分奖金等提供资金保证,按该公司负责人的说法是对外经营承揽业务,就得要有一部分“活钱”来处理业务招待费,不这样做谁给你做生意,这都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孰不知,正是如此暗箱操作,不受控制,花钱不受监督,不仅使别人因涉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同时也给自己带来开除党籍、公职的处理。

(二)认识不足。 除本位利益驱动外,最根本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小金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是非观念摸糊,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小金库”目前普遍存在,无须大惊小怪,为“小金库”的存在提供了“思想基础”。

(三)管理漏洞。






财务管理上存在漏洞,使某些别有用心者轻而易举地截留上缴款、收钱不入账和虚报开支,为设立“小金库”提供了条件。市场经济运行不规范,缺乏严格周密的制度和规定,为滋生“小金库”提供了“借口”,从而在管理上为私设“小金库”的存在提供了空间。

(四)欺上瞒下。

为了欺骗上级主管和单位群众,逃避监督,将一些不合理支出,不在单位账上反映,而在“小金库”列支,有的单位采取将应在财务大账列支的费用转移到“小金库”,增加单位可支配金额,在数据上做手脚,蒙骗上级,以完成考核指标。

(五)缺乏监管。

由于现行的体制是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虽然是设置了党风监督员,但由于种种情况和压力,这些设置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有的甚至合伙作案;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会计的任免、奖惩都由单位做主,“端人家碗,受人家管,就不能揭人家短”,所以财会人员在发现单位有违规违纪现象时也不能坚决抵制,有的甚至同流合污,制造假账,销毁“小金库”原始记录,逃避调查,设置取证障碍。

(六)处罚不力。

执纪不严,放任迁就,使违纪乱纪者为所欲为而无后顾之忧等。由于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小金库”问题的处理上,往往是从经济上重罚,大凡私设“小金库”,都是为了“小团体”利益,因此查出来后,要想处罚到某一个人的头上,就让执法执纪机关倍感为难。加之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保全自身利益,或为了不给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脸上“抹黑”,只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特别是对私设的“小金库”一收了之,更是对再设“小金库”的一种鼓励。种种原因,不仅给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的严肃执法执纪带来难度,而且容易给那些私设“小金库”的人解脱、松绑,造成了“小金库”“枝繁叶茂”的滋长。如此的“好人主义”思想,在较大程度上又助长了一些部门和单位“顶风违纪”的不良风气,“小金库”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e9dbb7b580216fc700afd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