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例报告表填写说明 1、本试验主要研究者必须经过GCP培训,必须事先充分了解试验方案和有关资料,严格按方案执行。 2、病例报告表填写应用黑色签字笔用力填写,数据及用语务必准确、清晰,不得随意涂改,错误之处纠正时需用横线居中划出,并签署修改者姓名缩写及修改时间。举例:原纪录为99.6 修改后纪录为99.6 96.7 LZH00.11.10(勿用橡皮擦、修正液遮盖或划许多道线)。 3、受试者编号填写: 4、受试者姓名拼音缩写四格必须填满,两字姓名填写两字拼音前两个字母,三字姓名填写三字首字母及第三字第二字母,四字姓名填写每一个字的首字母,如果姓名中名拼音只有一个字母,多的一格用横线居中划出。举例:张红Z H H O,张红旗 Z H Q I,欧阳红旗 O Y H Q ,王娥 W A E - ,王大娥 W D E - 。 5、临床实验中心编号填写: 6、所有选择项目的 □ 内用×标注。举例: × 。所有应填写数字的 □ 填写阿拉伯数字,位置多余的靠右侧填写,缺省方框用0填写。举例:20应在三格框中书写 0 2 0 。 7、不要改变病例报告表的格式,如发现表中没有位置写记录者希望记录的资料时,请将有关信息记录于后面的空白附页中,并保留以上记录副本。 8、所有检验项目因故未查或漏查,应填写“ND”,并注明原因;不知道应填写“UK”;不能提供或不适用应填写“NA”。 9、时间使用24小时制。 10、临床研究期间如有不良事件发生,应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转归。如有严重不良事件发生,应及时报告所在中心临床试验负责人,并由该试验中心负责人通知申办单位和伦理委员会,并在24小时内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申办者、伦理委员会、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精选可编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062cf072c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