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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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的声明函



致: [招标代理/招标人]

关于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响应,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内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进行分包和转包.

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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