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减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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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减免协议

甲方:兴盛·铭仕城物业管理中心 乙方:

为加强对兴盛·铭仕城小区空置房物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空置房物业费的相关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根据2015年烟台市物价局和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起联合下发的《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费按照30%予以减收。

二、乙方要求甲方为其减免空置房屋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的,必须保证满足以下俩个条件:(满足以下俩个条件的,可到甲方处申请办理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相关手续)

1、房屋已经到甲方处正式办理交付使用的相关手续。 2、必须保证房屋交付使用后空置一年以上的.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出的空置物业减免申请的受理和审核;

2、甲方负责对乙方申请房屋是否处于真实空置状态进行监督、确认;

3、甲方负责对乙方申请空置物业减免政策的房屋进行水、电、气计量表的抄表和表数确认工作;

4、甲方负责对乙方申请空置物业减免政策的房屋进行水、电、暖的关闭阀门工作;

5、甲方在确认乙方符合减免政策标准后,按照协议约定退还乙方应享受的优惠款额;

6、甲方有权拒绝未按规定与甲方签订本协议的乙方提出减免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的要求。 7甲方有权拒绝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但一直未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关闭水、电、气、暖阀门和核对表数工作的乙方提出减免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的要求。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申请;

2、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应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依约遵守本协议各项 规定,同时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空置房屋水、电、气计量表抄表和表数核对; 3、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出现拖欠物业服务费尚未缴纳情况的,则减免优惠自动终止,甲方将按全额收取乙方物业服务费;

4、乙方享受符合空置房的减免条件的,甲方将按要求给予乙方物业服务费七折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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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出现拖欠缴纳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维修费用情况的,则减免优惠自动终止,甲方将按全额收取乙方物业服务费;

6、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签订本协议的或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但一直未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关闭水、电、气、暖阀门和核对表数工作的,不视为乙方符合减免空置房优惠的条件,乙方无权提出减免空置房优惠的要求。 三、房屋空置物业费减免标准

根据双方约定及相关规定,乙方房屋空置须连续一年(含一年即365天)以上享有减免物业服务费的权利,房屋空置未连续满一年(含一年)甲方不予以减免物业服务费.空置房屋以水、电、气、暖在空置期间均未使用作为衡量标准,如有使用视为该房屋未空置,乙方不享受物业费减免政策. 申请期限:年月至年月 四、办理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申请;

2、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水、电、气、暖计量表核对及签字确认后起算房屋空置期;

3、首次交房,乙方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费1.20;

/月·平方米和电梯运行费03/月·平方米标准向甲方预交全额的费用,一年后按照本协议标准,证实乙方房屋自交付之日起空置一年或一年以上,甲方减免乙方30%物业费,减免的物业费延续至次年应缴纳的物业费.

4、如乙方入住空置房屋时需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水、电、气、暖计量表核对及签字确认乙方房屋空置的截止期。如乙方不符合房屋空置物业费减免标准的,乙方将向甲方补缴签订协议时减免额费用。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按照法规规定自201671日正式执行,具体结束时间以政府有关文件通知为准;

2、不符合本协议和政府文件通知要求的,不享受减免政策。

3、甲、乙双方因减免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协调或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兴盛·铭仕城物业管理中心乙方: 负责人:房屋使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关于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减免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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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3664f1ba5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c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