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厅字〔200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05年6月7日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将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工资制度作出了新的规定。根据规定,国家将对公务员工资制度进行改革。为做好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现就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维护国家公务员工资政策的严肃性,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4ef2fa6b8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