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承诺书 篇一: 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苏滁现代产业园安置房首期Ⅰ标段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 1. 我项目部将严格按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 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13年2月6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 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的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苏滁现代产业园安置房首期工程项目部 年月日 篇二: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与聘用的民工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2、按月支付民工工资。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不将民工工资款支付给没有法人资格的个体包工头; 3、在施工现场设置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的宣传牌。明确工资发放时间和发放数额,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4、建立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5、确保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各类上访事件。 承诺方: 日 期:年月 日 篇三: 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站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 尹向阳 以 湖北顺泰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 豹澥还建社区二期一区总图四工程 项目 9#楼,11#楼,地下室 合同段工程,将保证做到: 1、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 我单位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 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公司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62835d8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79311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