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唐宋时期社会阶层内部结构的变化研究 作者:刘玉萍 来源:《魅力中国》2018年第11期 摘要:唐朝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其以安史之乱作为分水岭,在前期承接南北朝的局面,并加一中介,而后期则给宋朝开启了新局面,不仅经济如此,政治和社会的发展也呈现出了这样的发展趋势。唐朝中叶的安史之乱不仅动摇了唐王朝的统治根基,更是直接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变化,近年来关于唐宋变革这个课题,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开始展开探讨。本文针对唐宋时期社会阶层内部结构变化情况进行了简要分析,希望可以给后续研究的开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唐宋时期;社会阶层;内部变化 总体上来说,唐宋时期中国的社会阶层细致划分难度较大,如果笼统划分,所有封建王朝都可以划分为统治阶层和统治阶层。在在统治阶层中,有皇室、有官员,而被统治者则包括了农民、商人和手工业者等等。本文针对唐宋时期的阶层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 一、官员结构的变化 在隋唐之前的南北朝,统治阶层往往是士族,其中最为显赫的就是关陇士族、江南士族以及山东士族,但是随着隋朝科举制度的星期,士族逐渐式微,只有关陇士族一直到隋朝前期仍然处于统治地位。至于唐高宗是其,关陇士族的势力开始下滑,一直到唐朝后期为止,关陇士族除皇族外基本已经推出政治舞台,可以说官员结构已经出现了一定的变化。 唐后的五代是其也延续了这个形势,统治阶层内部结构依然持续变化。李唐王朝的构建者出身于关陇士族,而推翻唐王朝的人出身较为低下,例如李存勖是沙陀首领,在镇压黄巢起义时走上历史舞台,而后唐李嗣源更是沙陀军首领。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周太祖郭威是囚犯出身、后周柴荣早年则以贩茶为生。 不仅五代如此,十国的统治者也大体类似,这里就不一一列举。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由于唐末农民战争沉重打击了统治阶级,政府的中央集权能力大大下降,和唐朝前期的皇室官员大多出于世家大族的局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情况已经甚于秦末农民战争,整个五代十国的各国统治者几乎都没有高贵出身者,可以说从此以后,贵族政治在中华大地上已经找不到踪影。总体上来说,一直到唐朝后期,最高统治阶层都还属于贵族阶层,这种趋势变化于五代十国,并且在宋朝继续变化。 在官员结构上来看,该家族在地区的声望可以直接决定自身的地位,门阀制度虽然在唐朝开始崩溃,但仍然有较大的影响力,然而到了五代时期,即便是通婚也已经不再考虑门第,而宋朝人也指出过分考虑出身并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自从门阀制度衰落以来,科举就成为人们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入朝做官的主要渠道,在入朝为官后,家庭即可轻税免役的优待,出身不同导致的差距也就消失了,形成了一个新的统治阶层,一直到唐朝后期,士族出身的官员数量还为数不少,这种情况在五代十国时期才彻底消失。 唐朝末期的农民战争打破了士官渠道被士族垄断的局面,在扑灭农民起义的过程中,藩镇也已经完成了新旧替代,而经过朱温的祸乱,衣冠搢绅受到严重打击的同时,唐朝统治阶层也彻底崩溃。五代十国时期官吏队伍的结构与唐朝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这一时期任藩帅者的出身看,他们多出身于社会最下层,或贩盐屠狗,或为人家奴,或为群盗,或为出身低贱的诸族军人。这种情况与这一时期各国帝王的出身并无根本的不同,至于士人虽有不少科举出身者,但他们并非因科举而致位卿相,只不过是投靠藩镇屈居幕僚。随着藩帅升为天子而跻身于卿相。为了保其禄位不得不看武夫的脸色行事,听其驱使而已。至于大多数科举中第者,如不走这种途径,则长期屈居下位或多年才得一官,甚至不及三考便又失去官职了,有一生终不至令录者。至于少数士族后裔,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政治地位和特权,欲想入仕也要通过科举考试或投靠藩镇充当幕僚。可见五代十国时期的这一社会阶层与唐代不同,他们是由舞枪弄棒的武人和听其支配的官僚构成的,应该是新的一代势官地主,宋朝建立后吸取了五代十国时期的经验教训,推行右文政策压制武人,势力遂使这一社会阶层变成了以科举出身的士人为主的结构形态。 二、宋朝以来的阶级流动情况 唐代大地主庄园经济并不十分发达,在其前期农民主要依附于国家,而不是依附于地主阶级。唐朝建立了比较严密的户籍法,通过这种办法对广大自耕农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禁止脱户、隐漏、逃亡,使广大自耕农在人身上完全依附于国家,被束缚在土地上。如果农民脱户漏口,增减年貌,或者逃亡他乡,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不同的是,在法律上仍然确定其为良人、编户,而不是贱民。唐中叶实行两税法后,使得农民对国家的依附性大大减轻了,因为两税法实行的是以资产为主要对象的征税原则,而不是唐前期实行租庸调制时的以人丁为本,于是国家对农民人身的控制便大大地松弛了。从此以后,中国历代政府只关注土地面积登记是否属实,而不再强调对农户的控制,由查户口隐漏,而转为核查土地隐报,遂使农民的人身更加自由了。广大农民身份的这种变化,应始于唐朝中叶,五代十国时期继续了这种趋势,至宋代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進一步减轻。从法律的角度看,唐前期的农民在地位上与两税法实行后的农民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对国家人身依附关系大大减轻了而已。 三、结语 经过前文总结,我们首先可以肯定,在唐宋时期,无论是皇室还是平民、官员,社会阶层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但在每个时期的变化情况又有所不同,例如在唐朝中期和唐宋之际产生的变化不同、各阶级完成变化的时间也不同,这足以说明我国古代社会的复杂特点。在这些问题上,我国很多学者之间还仍然存在分歧。但只有继续深入研究,才能不断缩小分歧,最终达成共识。本文针对唐宋时期社会阶层内部结构变化情况进行了简要分析,希望可以给后续研究的开展提供一些参考。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参考文献 [1]宁欣, 王溪, 廖靖靖,等. 论题:对唐宋城市社会阶层变迁的几点思考[J]. 历史教学问题, 2016, No.234(3):43-46. [2]宁欣. 变革视野下的唐宋社会阶层及其变动[J]. 历史教学, 2017(7):14-20. [3]万晋. 城居的日常:唐代城市日常生活相关研究述评——兼论在城市史研究中探讨日常生活的路径[J]. 河北学刊, 2016(1):47-52. [4]薛政超. 再论唐宋契约制租佃关系的确立——以“富民”阶层崛起为视角的考察[J]. 思想战线, 2016, 42(4):103-111. [5]唐宋变革笔谈,复印报刊资料(魏晋南北朝隋唐史) ,2006,第4期. [6]杜文玉,唐宋时期社会阶层内部结构的变化,江汉论坛,2006,第3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63e3a9b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9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