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依法做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局属各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做到账目清晰,账款相符。(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所有经费支出均应编制预算,按审批程序组织实施,预算必须公开。严禁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三)坚持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依法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第五条 局机关年度部门预算、重大经济活动、项目计划的安排以及执行过程中重大事项的调整须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和法律规定和自己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定,订立原则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财会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在实际工作中起规范、指导作用。 第二章 财务管理工作职责 第二条 制订并监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核下属公司制度的制订,报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四条 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分季度对照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报总经理。 第五条 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六条 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第七条 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各条块的财务人员应参与本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及经济合同的签定,对合同未经各部门会签即要求付款的情况,财务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 执行公司会议制度,定期参加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解决问题。 第九条 明晰企业总体资产状况。 第三章 资产管理 第十条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 1.下属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赠、报废固定资产须经董事长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2. 对于固定资产其他方面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3.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内部报销的管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第十四条 报表种类 1. 旬报 2.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 3. 内部报表(根据公司的不同行业性质制定的内部报表) 第十五条 上报时间 1. 旬报:每月12日、22日分别报告前十日财务收支情况,2日报告上月财务收支情况。遇节假日顺延。 2.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报。 3. 各类内部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 第十六条 报表要求 1. 报表内容应真实、完整。 2. 上报时间应准时。 3. 在旬报中应及时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财务收支情况,并详细附于文字说明。 4. 报表格式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 对各条块执行制度情况的管理 1. 结合总公司下发的经济指标上报下属各块经营者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由董事长决定处理措施 2. 对下属各条块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一经发现,应由当事人少交书面检查,上报董事长,并按分级管理条例,对相应负责人追究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67ce814bd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