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风骨 汉末建安时期文坛巨匠“三曹”(曹操、曹丕、曹植)、“七子”(孔融、王粲、陈琳、徐干、阮瑀、应 、刘桢)继承了汉乐府民歌的现实主义传统,普遍采用五言形式,以风骨遒劲而著称,并具有慷慨悲凉的阳刚之气,形成了文学史上“建安风骨”的独特风格,被后人尊为典范。无论是“曹氏父子”还是“建安七子”,都长期生活在河洛大地,这种骏爽刚健的风格是同河洛文化密切相关的。 风骨一词最早大量应用于魏、晋、南朝的人物评论,后引用到书画理论和文学评论之中。至于文学评论,当以南唐刘勰的《文心雕龙·风骨》最为精到:“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沉吟铺辞,莫先于骨。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生焉。”意思是端直的言辞结合骏爽的意气,形成格调劲健和艺术感染力强的“风骨”。风,就是文章的生命力和内在的感染力,而骨是指文章的表现力。 汉献帝最后的年号为“建安”(公元196年~220年),文学史上的建安时期,是指建安至魏初的一段时间。这一时代的作家,逐步摆脱了儒家思想的束缚,注重作品本身的抒情性,加上当时处于战乱动荡的年代,思想感情常常表现得更为慷慨激昂,他们创作了一大批文学巨著,形成了文学作品内容充实、感情丰富的特点,即人们常说的“建安风骨”。 建安文学的特征: 首先是现实性。如曹操在《薤露行》中写道:“惟汉廿二世,所任诚不良,沐猴而冠带,知小而谋疆。”“贼臣持国炳,杀主灭宇京。荡覆帝基业,宗庙以燔丧”。……痛斥了何进误国,董卓殃民。《蒿里行》则叙述了群雄私争,自相残戕,致使兵祸连绵,民不聊生。诗歌形象描绘兵祸惨状:“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曹植在《送应氏》中具体描写了当时洛阳毁败的情景也令人惨不忍睹:“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在这破败的景象中,传达出一种悲凉感,在时直抒作者的惨伤,悲愤情绪:“念我平常居,气结不能言。”后世评价曹操前两首诗是“汉末实录”,称为“诗史”。 其次是抒情性。从辞赋看,建安以前辞赋的内容以颂扬鉴戒为主,到建安时代便由颂扬鉴戒而抒情化。从乐府诗歌发展看,汉乐府民歌本以叙事为主,到建安作家手里便由叙事而抒情化。曹操“颇有悲凉之句”曹植历年“雅好慷慨”,后则有“忧生之嗟”。曹操《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表现丧乱时代中“人生无常”的苦闷。但这种人生短促感是建立在时不我待要及时建功立业,招揽贤才助成大业的基础上的“慷慨悲歌”之感。后人评价说:“文帝、陈思……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慷慨而多气也。”“三曹”诗风就是“建安风骨。” 刻画时代,反映现实:建安诗人身历离乱,目睹战乱下的民生困苦,对百姓寄予深厚的同情。另一方面又怀有建功立业的雄心,故诗歌内容多能反映现实。 逃避现实,谈玄说道:由於政治紊乱,不少诗人消极避世,明哲保身,他们的作品有依附老庄玄学,追求神仙思想的情调。 悲凉慷慨,风格独特:建安诗人以现实为题材,每能流露其思想个性,表达胸中愤慨,因此作品激昂而富有气魄,特别感动读者,形成「建安风骨」。 风——指作品内容具有充实的情感与时代意义。 骨——指作品表现慷慨激越,刚健有力的风格。 一、建安文学在思想内容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反映了当时动荡乱离的社会现实和民生的疾苦,如曹操的《薤露行》、《蒿里行》、陈琳的《饮马长城窟行》、王粲的《七哀诗》、蔡琰的《悲愤诗》、曹植的《送应氏》等,都是这类内容题材的作品。二是抒发个人的理想、抱负与情感、心志,如曹操的《短歌行》抒发的是建功立业的理想,刘桢的《赠从弟》表现的是对志节的崇尚,曹植的《白马篇》以游侠的题材抒发为国捐躯赴难的壮志豪情。此外,也有一些游子思妇、游仙的题材。建安文学总的来说体现了很强的现实主义精神和奋发向上的积极进取精神。 二、建安文学的艺术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安文学的主要成就在于诗歌。它继承和发扬了汉乐府的现实主义精神,真实地反映了时代的社会生活,具有充实的内容。对时代乱离的反映及个人情志的抒发,形成了慷慨悲凉的主体风格。刘勰《文心雕龙·时序》有恰切的概括:“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 2.建安文学总体上说境界比较开阔,自由通脱。诗歌主要是学习乐府民歌,在艺术上受到汉乐府叙事性的影响,又加强了抒情性,并向着文人化的诗歌转变。曹操的诗歌和散文有尚质崇实的特点,其后诗文的总体取向是渐趋工致华美。除了时代的群体的总体特征之外,也具有很强的个体的个性特征。 3.建安诗歌以五言为主,亦有四言、杂言等,而以五言成就最高,为五言诗的发展铺平了道路。散文的体式多种多样,有诏令、奏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81c077b2c60ddccda38376baf1ffc4ffe47e2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