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1、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电工是本单位用火、用电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其正常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 3、学校机房、财务室、宿舍等重点部位,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严禁在校内吸烟。 4、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自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5、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部门在使用各种用火用电设备时必须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7、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线,严禁燃点蜡烛、蚊香等。 8、学生实验用火、用电时,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9、凡重大庆典活动、演出活动等,须按消防安全要求做好用火用电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0、对违反以上规定并发生火灾事故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旧宫第一中心小学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7ede8ba0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