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度法律硕士(JM)导师及专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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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年度法律硕士(JM)导师(39位)及专长

专业方向

宪法与行政法

8位老师

姓名 于宪 副教授 张锐智 教授 康健 副教授 张弘 副教授 曾祥瑞 教授 祖伟 副教授 刘杨 副教授 刘大伟 副教授



刑事法II

5位老师 刑事法I

5位老师

郝建设 教授 杨明 教授 侯德福 副教授 张云鹏 副教授 徐阳 教授 赵丙贵 教授 邢志人 教授 石英 教授 路军 副教授 唐煜枫 副教授



民事法 7位老师

姜群 教授 郭洁 教授 杜甲华 教授 李丽峰 教授 焦淑敏 副教授 李卓 副教授 李岩 副教授



经济法 7位老师

郑莹 教授 曹锦秋 教授 王素芬 副教授 吴凤君 副教授 闫海 副教授 王英明 副教授 张倜 副教授



国际法 7位老师

高岚君 教授 杨松 教授 任际 教授 佟连发 副教授 于丽萍 副教授 葛壮志 副教授 高宁 副教授

法理、立法、宪政

公民权利保护、宪法监督、司法制度

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权力、立法、违宪审查、行政法治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理学、宪法、行政法学 理学 理学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民事诉讼法 民法、知识产权法 民法、知识产权法 民事诉讼法学 婚姻家庭法 民事诉讼法学 民法

市场规制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市场规制法、商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市场规制法、金融法、商法 财税法、金融法、市场规制法 商法 劳动法 国际公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私法 国家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公法

研究专长

说明:1.学科方向说明:民法:包括总论、债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

商法:包括公司法、企业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

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介组织法 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继承法

2.学生超出教师研究专长选题的无效。

3.政法干警法硕学生选题应在专业岗位范围进行。

4.除法理学之外,选题应为应用型问题,不得进行纯理论选题。

5.每位导师每届指导学生数一般不超过6人,故每位研究生可选两个方向,每个方向限报2名导师,最后由各导师组组长与成员协调确定1名导师人选。JM办公室 20111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c5c5c386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