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 向死而生 读完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知道自己被判死刑而且绝不可能逃脱时的心态。与其说被判了死刑,不如说意识到了自己终会死去,不过是活的时间长短的问题。总听说加缪的书有个主题叫荒诞,那大概指的就是,人总要死的,然后朝着这个不可避免的死亡走去时所作的一切努力或者说反抗,终将是徒劳的,进而会觉得无意义,堕入虚无主义。如果视角再大点呢,宇宙终要热寂,生命终将灭绝?其实我们或多或少都思考过并追问过,这里存在一个宇宙,包罗万象,近乎无限,但也总有停止的时候,那么这种存在究竟是否是无意义的? 在讨论有无意义,存不存在前,我们尝试换种方式去思考,时间,这支单向的箭。如果时间不是单向的,而是可以随意穿梭往来,我想那不可避免的要进入一种无聊的循环中,一种既定的宿命中。就如一种假设,宇宙的演变是大爆炸到坍缩成一个黑洞然后再大爆炸这种循环过程。如果是这样的话,当我们穷尽其中一切规律法则时,他在我们眼中就已经死了,不过是一幅巨大的精巧的机器的无聊表演。 如果我们把死亡(无)和生命(存在)看做两个相互依存的概念,那翻译过来就是这样的:正是死亡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死衬托出了活,给了存在一个定义,给了生命之所以称为生命的理由。正是有了终点,过程才可称之为过程。死亡是那个最终的观察者,裁决者,在我们到达他的那一刻,我们就被赋予了一个意义,一个结论:我是否曾挣扎地避免陷入无聊的循环?我是否曾留心欣赏沿途的风景和照顾内心感受以体验存在、体验生命?我是否曾想找到一种解放性,一种新的可能性? 之前听过这种说法:生命是一个不断革新的系统。结合达尔文的理论,生命的不断革新,是因为基因突变,因为“意外”,而形成了新的表达,新的形式,进而有了新的可能性,在横冲直撞千姿百态的意外中,生命完成了自我加强自我进化。那我们现在把这种逻辑放在整个人类族群,整个社会上。这里不是想说什么社会达尔文主义,那种群体之中的个体之间的竞争,而是把社会,人类,看做一个整体,当做一个可以自我进化的系统来看,人在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创造新概念新事物新的可能性时,除表面上的你死我活,优胜劣汰之外,也是在寻找共同的,对整个族群都有价值的新的存在方式,对旧有秩序的革新,对无聊循环的反抗。 再来想一下人的特殊性。首先是一种生命,自有他求新的本能,而最意外的是,人是有意识的,人意识到了“存在”,人长了那种能看到自己的眼睛。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起来。我想,人的最大的喜悦之一就是看到新的事物,看到自己的和世界的革新。而那些陷入无聊循环的人则像一架机器,没有了“生命”的特征——革新。这样说未免有些苛刻,毕竟只有少数人才有能力和机遇去革新。我们需要意识到这一点的意义在于,要有一种共同体的视角去看待人类活动,或许我们大部分人不是开拓者,但也要尽量免于旧有秩序和思想的禁锢。有时候关键就在于我们能不能意识到,我们的现有科学制度人文等并不是完美的,是一直有待于进步的,而上面提到的人的特殊存在性,即自我意识,这就有了主动性,进而能大大加速革新并在过程中体会到幸福和喜悦。 死亡赋予了我们在他到来之前所有行为的意义。这是我所理解的向死而生。想起一句诗:不要温顺地走进那个良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bc983b598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