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8.04 【实施日期】2008.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id]239398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期,由于电煤不足、煤质差等原因导致供应我市用电发电厂的发电机组缺煤停机、临故修和降出力容量增多。同时,随着夏季用电负荷大幅度增加,我市电力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为确保城乡居民和重要用户电力需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08〕15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煤电运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期,由于我省电煤供应紧张、煤质下降,发电机组可调出力严重不足,我市用电负 1 / 2 荷缺口进一步加大。进入7月份,我市最大用电负荷为330万千瓦,而省里下达的用电负荷限额为250万千瓦,我市被迫采取错峰、移峰用电措施。近期日最大移峰负荷高达64.31万千瓦,日移峰电量717.6万千瓦时。随着夏季用电高峰来临,预计今后一段时间电煤供应紧张的局面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全市电力供应缺口将进一步加大。按照省制订的五级限电方案,我市最大电力缺口将达200万千瓦,电力供应保障形势异常严峻。 当前,电力迎峰度夏和北京奥运会电力保障工作到了最关键阶段。保证奥运会期间人民群众生活用电需求和重要用户电力可靠供应,是当前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都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分析、正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煤电运工作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满足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用电需求。 二、搞好用电服务,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需求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生活用电的关系,优先保障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用电,坚决杜绝随意拉闸、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用电的现象。广大农村用电负荷低、涉及范围广,要高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c56a0bf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