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法院设立司法审计物价鉴定中心 李炳南 【期刊名称】《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年(卷),期】1996(0)3 【摘 要】无棣县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72条、《刑事诉讼法》第88条、《行政诉讼法》第35条和《注册会计师法》、《物价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和其他法院的做法,与无棣县审计事务所、物价所联合成立了“司法审计物价鉴定中心”、并于1996年元月8日正式挂牌办公。 【总页数】1页(P9-9) 【关键词】鉴定中心;县法院;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上级法院;人民法院;鉴定工作;物价 【作 者】李炳南 【作者单位】无棣人民法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6.2 【相关文献】 1.浅谈设立县级涉林司法鉴定中心的必要性 [J], 汪翠林;田远新 2.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学鉴定中心 [J], 3.红河州设立涉林司法鉴定中心 [J], 陆渊橙 4.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北京紫禁城司法鉴定中心率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和计量认证 [J], 5.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在新机遇下砥砺前行——热烈祝贺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正式通过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证和实验室认可评审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d72e16164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