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1.01.04 • 【字 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3号 • 【施行日期】2021.02.1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价格,体育 正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规〔2021〕3号 各市州、县发改委(局),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为推动我省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湖南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办法》《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和《湖南省定价目录》的要求,经研究,现就我省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的定价范围 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是指列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体育部门公布的公共体育设施名录、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馆)的管理单位提供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企事业单位、院校内部体育设施以及经相关部门批准、实行商业性运作的体育项目服务收费不列入政府定价的范围。 二、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的定价原则和定价形式 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州、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具体核定。各地应以低收费和非营利为原则,按照合理补偿运维成本来制定或调整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在规定幅度内,可根据体育设施使用特点、消费流量变化情况分期间分时段确定服务收费标准。 三、服务费核定流程和要求 制定或调整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标准时,各地应依法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公共体育设施运维成本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水电气等费用支出、日常消耗用品及器材维修费用等,不包括政府投资或社会无偿捐赠的固定资产所计提的折旧费用和财政拨款的维修维护费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依法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核发的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申请制定或调整服务收费标准的文件、成本测算资料以及近三年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落实相关优惠减免政策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未成年人、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五、加强公示和监督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收费时,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优惠办法、投诉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24c3b0826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c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