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umou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简称“推优” )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任务之一,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 第二条 全院各团支部在院党组织的领导下,努力做好推优工作。 第三条 为使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组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推优标准 第四条 推荐对象标准 一、年满18周岁,本人志愿申请入党,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考察。 二、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 三、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受到青年拥护。 四、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五、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一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3,无不及格课程,英语过四级(一年级新生第二学期推优,人数掌握在每班5人); 二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2,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英语过四级; 三、四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2,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英语过四级,计算机过二级。 注:上述综合测评成绩为进行“推优”的本学年成绩。 六、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理论、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等活动中表现积极。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七、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坚持原则,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八、按时缴纳团费。 九、因违纪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当年不予考虑,若处分一年以后进步明显,表现突出者可酌情考虑。 第三章 推优流程 第五条 推荐时间 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时间一般为学期中(一年级新生第二学期推优)。 第六条 推荐名额 每次推荐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团支部申请入党人数的15%。 第七条 推荐步骤 一、团支部召开由下班团干参加的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公布推荐标准和具体要求。 二、组织全体团员酝酿推荐对象并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团员民主评议情况及讨论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候选人(候选人人数应多于推优人数,一般为申请入党人数的20%-25%)。 三、团员大会进行民主选举,到会人数必须占支部总人数的90%以上,采取无记名投票,在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得票多者可确定为被推荐者。 四、报学院团总支审核,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五、团总支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向相关党支部推荐,并报校团委审核、备案。 六、分团委学生会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由学院团总支提出推荐建议,校学联学生干部可由校团委提出推荐建议,争得被推荐人所在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后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0aedeb5cbfc77da26925c52cc58bd630869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