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文档包括:公司内务、企业管理、人事、业务往来、客户信息、市场调查、产品开发、素材资源、财务票据等。 第二条、综合办公室必须及时对内务、管理、人事、电子信息等档案分类汇总。 第三条、业务往来、客户信息、市场调查等档案各部门必须每月进行分类整理。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抽样汇总并分析。 第四条、各中心必须对产品开发、素材资源等档案每月进行分类汇总并管理。 第五条、财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按月进行分类整理。 第六条、各部门对外行文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原件交档案管理员入档(财务部门档案除外),各部门自留复印件存档备查。每月30日配合档案管理员将当月原始档案核查。 第七条、部门自备档案遗失或损坏必须由部门主管向存档部门提出复印中请。 第八条、公司高、中层管理者或个体事件的决策者借阅公司档案时,不得将原始档案带出办公室,因公司会议讨论需要或其他需要,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好文件的同时对文件的情况作详尽记录以备查验。 第十条、非本部门的档案文件柜,员工不得开启。 第十一条、公司设备及资料不允许私自外借及带出公司,如需外借,需经总经办审批。否则后果由有关负责人承担。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外借公司策划文案、档案资料需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处于100元以上罚款。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644c0993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b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