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羊子妻的悲剧人生的杂文随笔 乐羊子妻的悲剧人生的杂文随笔 乐羊子妻,虽然无名无姓,不知出身,但却是中国古代妇女的楷模,被称为中国古代第一烈女。史学大家范晔把她写进《后汉书?列女传》,就连曹雪芹,也在《红楼梦》中写道:“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其中“停机德”说的就是乐羊子妻。曹雪芹用她来暗喻自己理想中的女性化身——淑雅贤德的薛宝钗。 作为传统名篇,《乐羊子妻》一直备受教材编写者的青睐,从古代蒙学《龙文鞭影》《幼学琼林》到今天的人教版初中语文课本,无不节选或提到其中的故事。 如果仅仅从课本节选的内容“捐金”“断织”来看,其文化价值似乎是毋庸置疑的:做人就必须具备高尚的品德,做事就必须有坚韧不拔的意志。 但是,如果你透过那些文字的表面,去探究一下历史的真相,就会看到一些让人揪心的甚至战栗的东西。作为一个教书匠,我有时候会想,文中的故事会不会对今天的孩子产生一些误导呢? 比如说,羊子在路上行走时,曾经捡到一块别人丢失的金子,拿回家把金子交给了妻子。妻子说:“我听说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廉洁方正的人不接受‘嗟来之食’,何况是捡拾别人的失物、谋求私利来玷污自己的品德呢!”羊子听后十分惭愧,就把金子扔弃到野外,然后远出拜师求学去了。 清正廉洁固然令人敬佩,但是为什么要把金子扔到野外?金钱本身本无罪过,它不过是一种物质财富,扔了它是出于一种道德洁癖?还是一种矫枉过正的虚荣?假如今天的孩子捡到钱包,也把它扔进垃圾箱,岂不是太荒谬了吗?或许孩子们会问,为什么不去寻找失主?没准,那还是人家的救命钱呢,你就这样扔了,岂不是害人吗?即使找不到失主,你也可以上交官府啊,财富属于社会,谁也没有权利随便浪费啊。假如你对官府不放心,你还可以拿来周济穷人啊,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战国时代,多少老百姓连饭都吃不上,这块金子可以帮助多少穷人啊。虽然那时候所说的金子其实大多就是黄铜,但它毕竟也是那个时代价值很高的硬通货。据说中国历史上有许多人扔过捡到的金子,春秋时颜回扔过,三国时华歆扔过。这种做法,过去被看成洁身自好,现在看来,未免太愚蠢。 再比如,一年后羊子回到家中,正在织布的妻子跪起身问他为什么回来。羊子说:“出行在外久了,心中想念家人。”妻子听后,抓起剪刀,快步走到织布机前“咔嚓咔嚓”就把织了一大半的'布都剪断了。并且教训丈夫:“这些丝织品都是从蚕茧中生出,又在织机上织成。一根丝一根丝地积累起来,才达到一寸长,一寸一寸地积累,才能成丈成匹。现在如果割断这些正在织着的丝织品,那就无法成功织出布匹。你学未有成,中途就跑回来了,那同剪断这丝织品又有什么不同呢?”羊子被他妻子的话感动,重新回去修完了自己的学业,并且七年没有回来。 从今人的角度看,这女人简直疯了。丈夫一年没回家,现在好不容回来一趟,你立马凶巴巴地要把人家赶走,又不是什么面临民族生死存亡、需要保家卫国的关键时刻,难道功名学业就那么重要吗?一年没见面,就是天上的牛郎织女都要鹊桥相会,你们夫妻之间还有感情吗?按照现在的法律,夫妻无特殊情况分居超过一年,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我不知道羊子是不是真的被他妻子的话感动了(我估计多半是吓着了),反正这一去,就是整整七年没有回来。人生最美好的时光能有几个七年?即使你丈夫在外面没有出轨,你自己在家岂不是守活寡?再说,你的孩子七年都没见到父亲,你怎么跟他们解释?就是今天那些搞两弹一星的科学家,工作需要高度保密,也不可能七年不见家人吧。再说,你自己不见丈夫也就算了,你总不能连他老爸老妈也七年不让见吧。这样做,岂不是严重摧残人性?岂不是严重违背儒家的孝道? 再说,难道读书求学非要“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现在的学生不光有寒暑假,还有礼拜天;除了读书,还有娱乐和社会实践,偶尔休息一下,又有何妨?逼得丈夫紧绷着生命,不留一点缓冲的余地,焉能得到成功女神的青睐?其结果必然是导致人性的扭曲。 再比如,这期间,由于生活太过贫困,婆婆偷偷抓了邻居的一只鸡烹了。吃饭时,乐羊子妻对着那盘鸡流泪,不吃。婆婆问她,她说:“我是难过家里太穷,饭桌上吃的竟然是别人家的鸡。”婆婆听了大为惭愧,就把鸡偷偷扔了。 偷人家的鸡,肯定是不对的。但是对事情的处理方式跟前面的捐金如出一辙,未免过于极端。鸡扔了可惜不说,你为什么不跟邻居道歉,赔偿人家的损失呢?也许这样做对当时的人来说要求太高,因为这事情一旦捅出去,可能婆婆就没法做人了。但是就这样不了了之,从做人的角度讲,还是很不厚道的。如果今天的孩子偷拿了别人的东西,怕被人发现,就偷偷扔掉,就是违纪违法行为了。这个故事虽然没有选进课本里,但是,我查了一下,已经出现在许多教辅练习和试卷里。显然,这是教材的一种延伸。 再比如,后来有盗贼想侵犯她,就先劫持她婆婆。她听到后,拿着刀跑出来,盗贼说:“如果不从我,我就杀了你婆婆。”她仰天叹息,举起刀子就刎颈自杀了。盗贼吓跑了,没敢杀她婆婆。地方官厚葬了她,并用“贞义”二字来表彰她的名节。 这种做法,看起来很悲壮,其实很愚蠢,估计今天没几个人会赞同。为什么不能同强盗周旋?大不了,同他拼命也行啊。你一死了之,怎么知道强盗不会恼羞成怒杀了你婆婆?幸亏课本没选这个故事,否则,作为教师,怎么引导学生直视这淋漓的鲜血?但是在学生的课外阅读训练题中还是高频率出现了。 如果,再作阅读延伸,结果更让人悲叹。那个她曾精心打造、寄予厚望的丈夫乐羊,后来终于学有所成,做了魏国的上将军。 魏文侯派他去攻打中山国。但是乐羊之子乐舒是中山国的将领,被抓了起来。中山国把乐舒吊在城楼上给乐羊看,乐羊的攻打反而更为猛烈。中山国君勃然大怒,将乐舒烹了之后做成羹送给乐羊,乐羊居然当着使者的面,面不改色地端起肉羹,一杯全部吃完。吓得使者当场晕了过去。消息传到城里,中山国不战而溃。 魏文侯准备大大地封赏乐羊,他对大臣睹师赞说:“乐羊为了我的国家,竟然吃了自己儿子的肉。”睹师赞却说:“连儿子的肉都吃,还有谁的肉他不敢吃呢!”魏文侯不寒而栗,从此处处提防乐羊,乐羊最终郁郁而死。唐代诗人陈子昂在《感遇三十八首》中写道:“乐羊为魏将,食子殉军功。骨肉且相薄,他人安得忠?”一个人为了贪立军功,忍心吃儿子的肉羹。骨肉之情疏离到如此地步,这样的人,对别人岂能有忠心? 这个故事出自《战国策》,并未进入教材。中国历史上类似的人并不少见,比如刘邦,老爸被项羽捉住,两军阵前,项羽威胁刘邦要烹了刘老爷子。刘邦居然高声叫道:“你我约定为兄弟。我的父亲便如同你的父亲了,你一定要烹煮你的父亲,到时候请分给我一杯肉羹。”人之无耻,乃至于此,果真可以天下无敌了吗?还好,项羽不是中山国君。 和乐羊同时代有个人叫秦西巴,是中山国君的侍卫。中山君孟孙到野外去打猎,猎到一只小鹿,就交给秦西巴带回去。老母鹿一路跟着,悲鸣不止。秦西巴心中不忍,就私下把小鹿放走了。中山君不仅没治他的罪,反而任用他做太傅,教育王子。因为对一只孤兽尚且有恻隐之心、宁愿甘冒杀头之罪而放生的人,一定是善良慈悲的。 乐羊子妻的一生,是极其悲惨的,她死后的灵魂应该在黑暗中哭泣——这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女人。她的所有努力,换来的竟然是如此悲惨阴森的结果。乐羊如此冷血无情,父子两人的悲剧命运,与她的过分冷酷、刻薄、虚荣有没有某种撇不清的关系呢? 尽管最后这个故事没有进入教材,但是《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同样出现在大量的教辅练习里,我不知道这会给孩子带来什么样的三观。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11836cf5b0102020740be1e650e52ea5418ce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