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玄《三礼注》的思想史意义(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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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玄《三礼注》的思想史意义(一)(一) 目次引言 一汉代经学的整合与郑玄《三礼注》的出现 二郑玄对《三礼》的基本认识 三郑玄《三礼注》的主要特点 四郑玄《三礼注》的主要思想内容 五郑玄《三礼注》的影响与历史评价 结语 引言在两汉时期的历史上,有两类人物的存在和表现特别值得我们关注与研究,这就是“吏”和“儒”。他们分别以各自之所长在国家政治与文化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担负着不同的使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特别当儒学得到朝廷的表彰和奖掖而成为多数人的仕进途径的时候,这两类人物又进一步分流为“仕儒”和“学儒”。尽管“吏”与“儒”或“仕”与“学”本身有着可以相互游移或转换的性质,但是就其职责而言,“吏”或“仕儒”多以直接参与王朝政治的施行为其职守,通过在政治实践中获得的能力和经验而为朝廷拔擢和任用。与之不同,“儒”或“学儒”则多以对古代传承下来的先王经典不断地加以诠释和传习为其使命,以在承传中所积累的学识和功底,或立为官学,为现实王权政治制度的维系及政策的施行提供理论资源;或流行于民间,以传播传统的知识与思想文化为其本业。 两汉的儒者,其身份、地位以及命运始终与两汉政治的变迁直接联系在一起,当学术主要表现为经学的时候,儒生或经师以及他们所传习的多种经典,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十分重要。在这个意义上两汉政治堪称经学政治。 伴随者两汉经学传统的确立和发展,经学几乎成为儒学的别名,儒者与经师几乎是可以互通的身份和称谓,其中的不少人物,或显名于当时,或称名于后世,为史所载,以史而传。与秦代的所谓“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不同,两汉经学与政治的结合所呈现的是一种“以儒为师,以经为教”的景象,当然,“以经为教”在不少时候也包含着“以经为法”的意义。 两汉时期的“以儒为师,以经为教”,所产生的直接影响与结果就是儒家经师的大量涌现和“注经”之风的盛行,这种情形到东汉时尤为显明。本来,自先秦以降,在对先王经典的传习过程中,对于经典内容中的字辞章句、名物制度以及义理思想进行必要解释和说明,都是为着传学教授的方便,便于受学者的理解和掌握,所以有着“传”、“记”、“说”、“注”等多种形式。就传统的“六经”而言,就有《书传》、《易传》、《春秋传》、《诗传》、《礼记》、《乐记》,其他则还有《丧服传》《孝经说》等。正是这些“传”、“记”、“说”、“注”等在内容上的引申和发挥,又使这些“经注”本身成为具有独特意味的知识体系和思想体系,由此而形成了具有独特内涵的经学诠释方式和诠释传统。依据司马迁所言,这一解释先王经典的“经注”传统是开始于孔子的。所谓“《书》传、《礼》记自孔氏”①]。也就是说孔子开创了这一具有独特意味的诠释传统。之后,孔门七十二弟子后学,以及孟子、荀子,都循着这一传统继往开来。到两汉时期更是得以不断发展,以至在经典的传习过程中,在对经典字辞章句的解释和说明方面,日益演进出体系化、系统化的“经注”形式。特别是对那些传承久远、记述着先王时代名物制度的经典,“经注”一类的解说方式和传习方式是不可或缺的。那些对本经作出解释和说明的“经注”本身,又成为具有独特内涵的知识载体和思想载体。实际上,经学人物对经典的注疏,不仅反映着其对经典的理解和认识,也反映着其对现实的理解和认识;不仅影响着时人对经典的理解和认识,也影响着时人对现实的理解和认识。因此,既可以称为儒者又可以称为经师的学者在两汉时期的历史舞台上就获得了极为显要的地位。 两汉经学的发展自有其轨迹可寻,而在历经了长久的积累之后,到东汉末年出现了一位集大成式的人物,他就是郑玄。郑玄的“经注”作为汉代经学的集成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而流传至今的郑玄的《三礼注》又是郑学中最具代表性的传世经注。研究郑玄的《三礼注》,对于我们认识和了解两汉经学发展演进的历史无疑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作为先行研究,王利器《郑康成年谱》、张舜徽《郑学丛着》、杨天宇《论郑玄〈三礼注〉》的出版和发表,还有台湾学者高明着《礼学新探》所收早些年发表的《郑玄学案》一文,都是郑学研究的开创性成果,其中的相关内容极有参考价值。侯外庐等着《中国思想通史》第二卷《两汉思想》、后来出版的章权才《两汉经学史》、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等也有一定的篇幅论及郑玄的经注学说与思想,同样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②]。 一汉代经学的整合与郑玄《三礼注》的出现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立五经博士以倡经学之后,在政治和学术上都可以说是进入到了一个经学化的时代。其后的两汉历朝帝王无不借助博士儒生对经典的熟识而为汉王朝制定大经大法提供历史的和思想的根据,传世经典作为后世政治法典的功能不断地得到体现。另一方面,经学博士们又大都承袭了先师孔子“述而不作”的风范,经学传授成为他们安身立命的本业。同时,通过对经典的诠释为现实政治提供制度上的依据,是他们实现存在价值的又一方面。就此而言,经学博士们对两汉的政治经学化和经学政治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经学自汉武帝以后至于东汉末年,经历了先后三次具有广泛影响的官方性的整合,这就是,汉宣帝甘露中,“与五经诸儒杂论同异于石渠阁”;汉章帝建初四年,大会博士儒生于白虎观,“讲议五经异同”;汉灵帝熹平四年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与这种官方性的经学整合活动相伴随的,则是带有私学性质的经学传授的兴盛,以及对经典作集成性的注疏的出现。也就是说,在两汉经学传统的确立过程中,不断涌现出一批职业化的经学人物。他们除了传学授徒之外,更以注疏经典为其传学的手段。 然而,正如清代学者朱彝尊所言,西汉学士,大都专治一经,兼经者寥寥,至东汉而兼者渐多③]。经学发展日益显现出综合和集大成的趋势。活动于东汉末年的大儒郑玄,就是一个应时而出的集大成式的经学人物,他以遍注诸经而称名于史。朱彝尊称:“郑康成出,凡《易》、《书》、《诗》、《周官》、《仪礼》、《礼记》、《论语》、《孝经》,无不为之注释。”而且,“《六艺》、《七政》有《论》,《毛诗》有《谱》,《禘祫》有《议》,许慎《五经异议》有《驳》,临孝存《周礼》有《难》,何休之《墨守》、《膏肓》、《废疾》,或《发》、或《针》、或《起》,可谓集诸儒之大成,大有功于经学者。”④] 郑玄之所以能够如此地兼通诸经,与其早年的求学经历大有关系。据《后汉书·郑玄传》,郑玄早年就有志于学问,“遂造太学受业,师事京兆第五元先,始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其后,郑玄“又从东郡张恭祖受《周官》、《礼记》、《左氏春秋》、《韩诗》、《古文尚书》。”可以说,正是早年的这段求学经历,使郑玄得以进入经学之门,由此奠定下了广博而深厚的功底,特别是他投于当时著名经学大师马融门下之后,虽然与马融“三年不得见”,但是马融“使高业弟子传授于玄”;当得见之时,郑玄便“质诸异义”,遂有得于师学正传。马融有叹曰:“郑生今去,吾道东矣。”由此,为其以后深入经学堂奥,遍注诸经积蓄了深厚的功力。同时,正是马融自己为郑玄作出了榜样,因为他本人就以遍注经典而称名于史⑤]。此点而深刻影响于郑玄。在以后的考察中我们会看到,郑玄对于经学典籍的熟识和融会贯通在其《三礼注》中就有着充分体现,与他的前期积累及马融的影响是分不开的。由于建立各种礼仪制度的实际需要,在两汉经学之中,礼学的发展可以说是首当其冲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两汉官方经学的整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以礼学为基础的礼仪制度的整合,而两汉礼学的传承和发展的集大成的结果,又是以郑玄《三礼注》的出现为标志的。 自西汉初年起,伴随着各项礼制法度的恢复和建立,通晓前代礼仪制度的博士儒生,有受命而直接为朝廷草创礼仪“以正君臣之位”者,如叔孙通⑥];有授弟子传习礼学经典《士礼》即《仪礼》十七篇者,如高堂生⑦]。 就礼学经典而言,在汉武帝立五经博士之后,以礼经《仪礼》十七篇为核心的礼学成为汉代官方经学而代相传承。而后有戴德的《大戴礼》、戴圣的《小戴礼》和庆普的《庆氏礼》三家立为博士。与此同时,作为引申礼经的意义的《传》和《记》,也先后被发现、收集和整理出来,其定本就是今传的大戴《礼记》和小戴《礼记》⑧]。再晚些时候,又有一部专以官名、官制为内容的礼类书籍《周官》也传行于世⑨],并因王莽、刘歆的重视而获得特殊的经典地位⑩]。 东汉光武帝时,史称“中兴”,礼学自得其传。《仪礼》,“亦有大、小戴博士,虽相传不绝,然未有显于儒林者。”光武帝后期,建武中元年间,有曹充习庆氏学,又传其子曹褒,曹褒曾撰《汉礼》。习《庆氏礼》者,还有董钧,汉明帝永平初为博士。《后汉书·儒林传》:“中兴,郑众传《周官经》,后马融作《周官传》,授郑玄,玄作《周官注》。玄本习《小戴礼》,后以古经校之,取其义长者,故为郑氏学。玄又注小戴所传《礼记》四十九篇,通为《三礼》焉。”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称:汉儒自郑玄之外,注《周礼》及《仪礼·丧服》者惟马融,注《礼记》者惟卢植,郑玄则尽注《三礼》,发挥旁通,溶冶一炉,合为一家之学,此前人之所未有也。 就时代来说,两汉经学发展到东汉末,也有了相当程度的积累,已经到了可以集大成的时候了。实际上,官方早已有过多次的整合。一方面是时代之需要和学问累积之成熟,一方面是个人的努力和功力之至,这就造就了郑玄和他的经注,特别是《三礼注》。 清末黄以周曾考订郑玄注述先后,在论及《三礼》时说:“《自叙》注《三礼》不别先后,……《三礼》注之先后,初无明文可考。今以注义求之,约略可定。郑先治三家诗,其注《礼记》,多用三家,注《礼经》升歌笙入,间歌合乐诸《诗》,纯用毛义,是注《礼记》在注《礼经》之先也。《诗笺》引经,多据己所正读之字为文。(原注:如引《少牢礼》‘主妇被锡云主妇髲鬄’是也)而《周官注》引《礼记》,又多仍旧误,……是注《周官》在注《礼记》之先也。故以著述而言,先注《周官》,次《礼记》,次《礼经》,次《古文尚书》,次《论语》,次《毛诗》,最后乃注《易》。”11]杨澧也考订“郑注《礼记》在注《周官》后无疑”12]。黄以周等人的说法不无参考意义,或许提示我们,郑玄的经注正是以《三礼》为发端,起自《三礼》而渐及诸经,如此则《三礼注》实可谓其注疏学的核心。 经注家不同于思想家,往往不是以专门的著述立说来表述和传达思想,但不能因此说经注家没有思想,他们对经典的认识以及所作的说明和解释就包含着他们的思想,他们的思想往往是在有限的空间内进行引申和发挥,从而浓缩于经注之中。那么,郑玄对《三礼》的认识,以及他的《三礼注》的注经原则、具体特点和思想内涵又如何呢? 二郑玄对《三礼》的基本认识对《三礼》的基本认识,是郑玄为之作注的出发点。在郑玄流传于后世的文字中有一篇题为《三礼目录》者,汇集了郑玄对《三礼》的篇目内容所做的概括,体现出郑玄对《三礼》的基本认识。就内容和形式来说,《三礼目录》与流传至今的《毛诗序》以及《汉书·艺文志》书目前的小序颇为相类。《三礼目录》的内容在后世的《三礼》注疏中,往往被分别置于各篇篇目之下,从而成为与同篇内容的注解相结合的有机整体。《三礼目录》的内容对我们认识和理解郑玄的注礼思想无疑是有所帮助的。 《周礼》在传承至郑玄之前,历经兴废。据马融《周官传》的追述,《周官》因遭秦始皇禁挟书,“是以隐藏百年”。到汉武帝时,“始除挟书之律,开献书之路”,《周官》“既出于山岩屋壁”,又“复入于密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至汉成帝时,“达才通人刘向、子歆校理秘书”,《周官》“始得列序,着于《录》、《略》”。当时“众儒并出,共排以为非是”,而“惟歆独识”,刘歆晚年推其为“周公致太平之迹”13]。又据史载,到王莽时,重用刘歆,以《周官》为《周礼》,立博士14],更借重《周礼》实行改制,《周礼》被当作“周公之遗典”成为盛极一时的官学经典15]。由于王莽时期《周礼》具有官学地位,湮没了此前的私学之传,故《后汉书·儒林传》称“前世传其书,未有名家”。在以后整个东汉时期,矫枉而过正,《周礼》又失去了其官学的地位。据马融《周官传》,两汉之交,有刘歆里人杜子春承上启下,“能通其读,颇识其说。郑众、贾逵往受业焉。”16]《周礼》之学由此而得其传,终为私学。据郑玄所言,“世祖(光武)以来,通人达士太中大夫郑少赣名兴、及子大司农仲师名众、故议郎卫次仲、侍中贾君景伯、南郡太守马季长,皆作《周官解诂》。”17]由此可知,在郑玄之前,先后有杜子春、郑兴、郑众、贾逵、卫宏、马融等为《周礼》作注,又《后汉书》记张衡也曾作《周官训诂》18]。对这些先行的注疏,郑玄并不以为满足,他说道:“玄窃观二三君子之文章,顾省竹帛之浮辞,其所变易灼然如晦之见明,其所弥缝奄然如合符复析,斯可谓雅达广揽者也。然犹有参错,同事相违,则就其原文字之声类,考训诂,捃秘逸。”19] 当郑玄之时,有人对《周礼》的权威性再次提出挑战,这就是“林孝存以为武帝知《周官》末世渎乱不验之书,故作《十论》《七难》以排弃之;何休亦以为六国阴谋之书”,面对这一形势,“惟郑玄遍览群经知《周礼》乃周公致太平之迹”而深信不疑20],这一点,除了他在《驳五经异义》中明确地说“《周礼》是周公之制”之外,从他的《周礼注》中更可以清楚地看到21]。例如,郑玄注《周礼·天官·冢宰》“惟王建国”一句时称:“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职,谓之《周礼》。营邑于土中,七年致政于成王,以此礼授之,使居雒邑,治天下。”又如,郑玄注《周礼·天官·冢宰》“大宰之职,建邦之六典”一句时说:“典,常也,经也,法也。王谓之礼经,常所秉以治天下也。邦国官府谓之礼法,常所守以为法式也。”再如,郑玄注小宰之职时称:“六官之属三百六十,象天地四时日月之度数,天道备焉。前此者,成王作《周官》,其志有述天授位之义,故周公设官分职以法之。”这里郑玄认为《周礼》是以《尚书·周官》为蓝本而作的。还有,郑玄注《礼记·礼器》“经礼三百”一语时说:“经礼谓《周礼》也。《周礼》六篇其官有三百六十。”郑玄注《礼记·明堂位》“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一句时说:“周之六卿,其属各六十,则《周官》三百六十官也。此云三百者,时冬官亡矣。”显然,这些观点与林孝存、何休对《周礼》的认识大不相同。 郑玄注《周礼》,最先关注的就是《周礼》六官之属的象征意义,对此,郑玄《三礼目录》有明确的解释。《周礼》以天地春夏秋冬命名六官,使之与六卿之名直接联系起来,郑玄认为这种对应性的设计是以自然存在为范本的。他说: 天官冢宰,“象天所立之官。冢,大也。宰者,官也。天者统理万物,天子立冢宰使掌邦治,亦所以总御众官,使不失职。不言司者,大宰总御众官,不使主一官之事也。” 地官司徒,“象地所立之官。司徒主众徒,地者载养万物,天子立司徒掌邦教,亦所以安扰万民。” 春官宗伯,“象春所立之官也。宗,尊也。伯,长也。春者出生万物,天子立宗伯使掌邦礼,典礼以事神为上,亦所以使天下报本反始。不言司者,鬼神示,人之所尊,不敢主之故也。” 夏官司马,“象夏所立之官。马者,武也,言为武者也。夏整齐万物,天子立司马,共掌邦政,政可以平诸侯,正天下。故曰统六师、平邦国。” 秋官司寇,“象秋所立之官。寇,害也。秋者,遒也,如秋义杀害收聚敛藏于万物也,天子立司寇,使掌邦刑,刑者所以驱耻恶,纳人于善道也。” 冬官司空,“象冬所立之官也。是官名司空者,冬闭藏万物,天子立司空,使掌邦事,亦所以富立家,使民无空者也。” 透过这提纲挈领的寥寥数语,《周礼》的整体面貌也就可以知晓了。在郑玄看来,《周礼》实在是先王遵循天地四时自然之道而确立的治国安邦的大经大法,为之作注无疑有著述先王之道、传播先王经典的意义。 就《礼记》一书来说,在小戴《礼记》成书之后,就有章句之书出,如戴德同郡桥仁着《礼记章句》,号为“桥君学”22]。传至郑玄,《礼记》已成为当时礼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孔颖达《礼记正义》引郑玄《六艺论》说:“今礼行于世者,戴德、戴圣之学也。”又说:“戴德传《记》八十五篇”,“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前者是指《大戴礼记》,后者是指《礼记》23]。如果以《周礼》和《礼记》相对比,郑玄是更看重《周礼》的,如孔颖达《礼记正义·玉藻》引《郑志》载郑玄答弟子赵商问明言:“《礼记》后人所集,据时而言。或诸侯同天子,或诸侯与天子等,所施不同,故难据。《王制》之法,与周异者多,当以经为正。”24]又贾公彦《周礼·丧祝疏》引郑玄回答弟子赵商问《春秋》所记“与《礼记》义异,未通其记”时说:“传合不合,当解传耳,不得难经。”25]由此也可见郑玄对《礼记》“传”的地位的认识。 郑玄《三礼目录》对《礼记》四十九篇的篇目内容有着简约的概括,反映了郑玄对《礼记》一书的整体内容的认识,后人阅之也可以对《礼记》一书的风格全貌有比较清晰的印象,现录之如下,以观其意旨:《曲礼》上下:“以其篇记五礼之事。祭祀之说,吉礼也。丧荒去国之说,凶礼也。致与贡朝会之说,宾礼也。兵车旌鸿之说,军礼也。事长、敬老、执贽、纳女之说,嘉礼也。” 《檀弓》上下:“以其记人善于礼,故着姓名以显之。姓檀名弓。” 《王制》:“以其记先王班爵、授禄、祭祀、养老之法度。”唐代孔颖达《礼记正义》引郑玄《驳五经异义》说:“《王制》是孔子之后大贤所记先王之事。”26]还引郑玄答弟子临硕说:“孟子当赧王之际,《王制》之作,复在其后。”27]可见,郑玄认为是孔孟之后的贤者所作。 《月令》:“以其记十二月政之所行也。本《吕氏春秋》之十二月纪之首章也,以礼家好事抄合之。后人因题之名曰《礼记》,言周公所作,其中官名时事,多不合周法。”又《周礼·春官·龟人》“上春龟衅,祭祀先卜”,郑玄注云:“《月令》孟冬云衅祠龟策相互矣。……《月令》秦世之书。”28] 《曾子问》:“以其记所问多明于礼,故着姓名以显之。” 《文王世子》:“以其记文王为世子之法。” 《礼运》:“以其记五帝三王相变易,阴阳转旋之道。” 《礼器》:“以其记礼使人成器之意也。故孔子谓子贡:‘汝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琏也。’” 《郊特牲》:“以其记郊天用▉犊之义。” 《内则》:“以其记男女居室、事父母舅姑之法。” 《玉藻》:“以其记天子服冕之事。冕之旒,以藻紃为之,贯玉为饰。” 《明堂位》:“以其记诸侯朝周公于明堂之时所陈列之位也。” 《丧服小记》:“以其记丧服之小义也。” 《大传》:“以其记祖宗人亲之大义也。” 《少仪》:“以其记相见及荐羞之少威仪。少,犹小也。” 《学记》:“以其记人之学教之义。” 《乐记》:“以其记乐之义。” 《杂记》上下:“以其记诸侯以下至士之丧事。” 《丧大记》:“以其记人君以下始死、小敛、大敛、殡葬之事。” 《祭法》:“以其记有虞氏至周天子以下所制祀群神之数。” 《祭义》:“以其记祭祀齐戒艰羞之义也。” 《祭统》:“以其记祭祀之本也。统,犹本也。” 《经解》:“以其记六艺政教之得失也。” 《哀公问》:“善其问礼,着谥显之也。” 《仲尼燕居》:“善其不倦,燕居,犹使三子侍之,言及于礼。着其字,言事可法。” 《孔子闲居》:“善其无倦而不亵,犹使一弟子侍,为之说诗,着其氏,言可法也。” 《坊记》:“以其记六艺之义,所以坊人之失者也。” 《中庸》:“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孔子之孙子思伋作之,以昭明圣祖之德。” 《表记》:“以其记君子之德,见于仪表。” 《缁衣》:“善其好贤者厚也。《缁衣》,郑诗也。……言缁衣之贤者居朝廷,宜其服也。” 《奔丧》:“以其居他国,闻丧奔归之礼。” 《问丧》:“以其记善问居丧之礼所由也。” 《服问》:“以其善问,以知有服而遭丧所变易之节。” 《间传》:“以其记丧服之间,轻重所宜。” 《三年问》:“善其问以知丧服年月所由。” 《深衣》:“以其记深衣之制也。深衣,连衣裳而纯之以采者。” 《投壶》:“以其记主人与宾燕饮,讲论才艺之礼。” 《儒行》:“以其记有道德者所行。” 《大学》:“以其记博学可以为政也。” 《冠义》:“以其记冠礼成人之义。” 《昏义》:“以其记取妻之义,内教之所由成。” 《乡饮酒义》:“以其记乡大夫饮宾于庠序之礼,尊贤养老之义。” 《射义》:“以其记燕射、大射之礼,记德行取士之义。” 《燕义》:“以其记君臣燕饮之礼,上下相尊之义。” 《聘义》:“以其记诸侯之国交相聘问之礼,重礼轻财之义也。” 《丧服四制》:“以其记丧服之制,取于仁义礼知也。”除了篇目内容的概括之外,郑玄又依据刘向的《别录》对《礼记》四十九篇分门别类,分为通论、制度、丧服等十一类: 通论——《檀弓》上下、《礼运》、《玉藻》、《大传》、《学记》、《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坊记》、《中庸》、《表记》、《缁衣》、《儒行》、《大学》。 制度——《曲礼》上下、《王制》、《礼器》、《少仪》、《深衣》。 丧服——《曾子问》、《丧服小记》、《杂记》上下、《丧大记》、《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 祭祀——《郊特牲》、《祭法》、《祭义》、《祭统》。 吉事——《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 吉礼——《投壶》。 明堂阴阳记——《月令》。 明堂阴阳——《明堂位》。 世子法——《文王世子》。 子法——《内则》。 乐记——《乐记》。以上篇目内容提示和分类,反映了郑玄对《礼记》各篇的整体认识。 《仪礼》在汉代以前一直称《礼》或《礼经》。虽然到郑玄时,仍保有其传承,其官学地位也始终没有改变,但是随着《周礼》和《礼记》的出现,《仪礼》似乎被束之于高阁了。与《周礼》和《礼记》相比,在历代经师中连敢于为之作注的人都没有。这固然有难易程度上的差别,但更主要的是:一方面,由于《周礼》因王莽的具体实践,使之与现实政治与生活联系在了一起,从而更多地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另一方面,或许在汉代经师们看来,由于有《礼记》作为《礼经》的诠释篇章,无需再费功夫对礼之本经去作解释了。于是《礼记》就愈益受到世人的重视。郑玄注《礼记·礼器》“经礼三百”一语时所说的“经礼谓《周礼》也”,也可以说明《仪礼》的地位正在被新的经典所替代。 那么,郑玄作为礼学传人,对《仪礼》的认识又如何呢?实际上,以《周礼》的五礼体系对《仪礼》十七篇加以分类,就已显出《周礼》在郑学体系中的位置。对《仪礼》十七篇,郑玄也有逐篇的概括, 《士冠礼》第一:“童子任职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玄冠朝服,则是仕于诸侯,天子之士,朝服皮弁素积。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冠礼于五礼属嘉礼。” 《士昏礼》第二:“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取其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昏礼于五礼属嘉礼。” 《士相见礼》第三:“士以职位相亲,始承挚相见之礼。《杂记》会葬礼曰:‘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祔而退。士相见礼于五礼属宾礼。” 《乡饮酒礼》第四:“诸侯之乡大夫,三年大比,献其贤者能者于其君,以礼宾之,与之饮酒,于五礼属嘉礼。” 《乡射礼》第五:“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之礼,谓之乡者,州乡之属,乡大夫或在焉,不改其礼。射礼于五礼属嘉礼。” 《燕礼》第六:“诸侯无事,若卿大夫有勤劳之功,与群臣燕饮以乐之礼。燕礼于五礼属嘉礼。” 《大射仪》第七:“名曰大射者,诸侯将有祭祀之事,与其群臣射以观其礼。数中者,得与于祭,不数中者,不得与于祭。大射仪于五礼属嘉礼。” 《聘礼》第八:“大问曰聘。诸侯相于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小聘使大夫。《周礼》曰: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聘于五礼属宾礼。”。 《公食大夫礼》第九:“主国君以礼食小聘大夫之礼也。于五礼属嘉礼。” 《觐礼》第十:“觐,见也。诸侯秋见天子之礼。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朝宗礼备,觐遇礼省,是以享献不见也。三时礼亡,惟此存尔。觐礼于五礼属宾礼。” 《丧服》第十一:“天子以下,死而相丧,衣服年月亲疏降杀之礼。丧必有服,所以为至痛饰也。不忍言死而言丧。丧者,弃亡之辞。若全存于彼焉,已弃亡之耳。” 《士丧礼》第十二:“士丧其父母,自开始死至于既殡之礼。丧于五礼属凶礼。” 《既夕礼》第十三:“《士丧礼》之下篇也。既,已也。谓先葬二日,已夕哭时,与葬间一日。凡朝庙日,请启期。此诸侯之下士一庙,其上士大二庙,则既夕哭先葬前三日也。” 《士虞礼》第十四:“虞,犹安也。士既葬其父母,迎精而反,日中而祭于殡宫以安之之礼。虞于五礼属凶礼。” 《特牲馈食礼》第十五:“特牲馈食之礼,谓诸侯之士以岁时祭其祖祢之礼。于五礼属吉礼。” 《少牢馈食礼》第十六:“诸侯之卿大夫,祭其祖祢于庙之礼。羊豕曰少牢。少牢于五礼属吉礼。” 《有司彻》第十七:“《少牢》之下篇。大夫既祭傧尸于堂之礼。祭毕,礼尸于室中,天子、诸侯之祭,明日而绎。有司彻于五礼属吉礼。”两汉经学,在其沿袭承传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带有原则性的规范和方法,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会通诸说,断以己意,可以说是当时的经学家、注疏家们解说和注释经典时所共同遵行的原则和采用的方法。在郑玄的《三礼注》中,这些方面也可以说是表现得比较充分的,透露出郑玄对已成传统的注经原则的遵行和实践。归纳起来,具体包括有以经解经、以史证经、以诸子百家之说解经的三个方面。其中既体现出郑玄对经学诸经的熟悉程度和贯通诸经的意识,又表明他的历史观念与认识,还说明他对诸子百家学的普遍关注,从而显示出鲜明的综合性。除了对《三礼》的互引互注之外,郑玄《三礼注》所征引的典籍包括《诗》、《书》、《易》、《春秋》的本经及其《传》、《说》,还有《孝经》及《孝经说》、《五行传》、《书叙》、《丧服传》、《朝贡礼》、《禘于大庙礼》、《王居明堂礼》、《中霤礼》、《逸奔丧礼》、《王霸记》、《王度记》,以及《论语》、《孟子》、《老子》、《弟子职》(《管子》)、《孙子》、《国语》、《世本》、《晏子春秋》、《吕氏春秋》、《司马法》、《尔雅》、《甘氏岁星经》、《兵书》、《农书》、《蚕书》、《相玉书》、《离骚》、《天问》、《淮南子》、《食货志》、《汉律》;他所征引的注家之言则包括郑司农(郑众)、郑大夫(郑兴)、杜子春,还有司马迁、董仲舒、贾逵、卢植、许慎、吕叔玉、泛胜之等。或训诂字辞之音义,或申述章句之义理,或考订制度之渊源。特别是对经典的引用表明了三礼与诸经相为表里,处处在在皆有其根据以及权威性。 三郑玄《三礼注》的基本原则及其实践从原本的意义上来说,“经”的范围自汉武帝时开始,是明确限定在《诗》、《书》、《礼》、《易》《春秋》的所谓“五经”上的。然而,到东汉章帝召集名儒于白虎观,对经学做了一次官方整合之后。“经”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认定了一些“准经”级的经典,包括原属解经的“传”、“记”等。这从班固所撰汇集白虎观会议精神意旨的《白虎通》所引书目就可以体现出来。除了《尚书》、《易》、《春秋》、《仪礼》、《诗》之外,对《尚书大传》、《春秋传》(《公羊传》、《谷梁传》)、《礼记》29]、《周官》、《论语》、《孝经》等也都有称引,可见,这些传世典籍在解释“五经”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已经成为可以与“五经”互通互证的经典了。 那么,郑玄以《诗》、《书》、《易》、《春秋》等本经和《论语》、《孝经》、《春秋传》、《尚书传》、《诗传》等的内容来解释和说明《仪礼》、《礼记》、《周礼》的三部礼书的内容,无疑是承袭和奉行了如《白虎通》中所体现的这种以经解经的原则,而《仪礼》、《礼记》、《周礼》之“三礼”间的互引互注就更是以经解经了。在经注家的眼中,经典皆为圣贤明哲所作,所以经典之间有其互通性,以经典相互作为解释和说明的依据,也才是最为可靠和最具有权威性的。除《白虎通》之外,当时一些著名的经注家如杜子春、郑众等人的经注实践也为郑玄提供了范例,有不少为郑玄所称引。例如,《周礼·秋官·小司寇》“以致万民而询焉”一句,郑玄注引郑司农(郑众)的注文中同时引用《诗》《书》的文字来说明“询”字30];又如,《周礼·秋官·司厉》“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槁”一句,郑玄注引郑众的注文中同时引用《书》、《论语》、《春秋传》的文字来说明“奴”字31]。再如,《周礼·春官·天府》“季冬,陈玉石以贞来岁之媺恶”,郑玄注引郑司农(郑众)的注文中同时引用《易》、《国语》来说明“贞”字32]。又如有关《周礼·钟师》“凡乐事以钟鼓奏《九夏》”中的“《肆夏》”,郑玄注云杜子春引《春秋传》、《国语》以说之33]。郑玄《三礼注》中不仅保留了这些内容,他自己也是这样亲身实践的34]。 (一)以经解经 ①引《诗》,据笔者粗略统计,郑玄在《周礼注》中,称引《诗》的地方有五十余处。在《仪礼注》中引《诗》的地方也有二十余处,还有《诗传》,在《三礼注》中均有称引,但只有不多的几处。 ②引《书》,郑玄《周礼注》引《尚书》者不在少数,有三十六处之多,引《尚书传》者只有少数的几例。在《仪礼》注中引《书》的地方不是很多,只有几处集中在《乡射礼》注中。《仪礼》注中所引《尚书传》,也只有几处。又据笔者统计,郑玄《礼记注》中引《书》的地方有十二处,引《尚书传》的有二处。见于《王制》注,都是引之以证古代制度的。 ③引《易》,郑玄《周礼注》称引《易》的地方有十三处,《仪礼注》引《易》有四处,《礼记注》引“《易》曰”的地方有十四处,又引“《易·晋卦》曰”和“《彖》曰”各一处。 ④引《春秋》,郑玄注《三礼》称引《春秋》、《春秋传》的地方很多。据笔者统计,《周礼注》中称引《春秋》及《春秋传》有五十余处。其中,言称《春秋》者,有的是《经》文,有的则是《传》文;有的则同时引出,先引《经》文,后引《传》文。言称《春秋传》者,多数是《春秋三传》的文字,但是也有本是经文而称《春秋传》的。在《仪礼注》中称引《春秋》及《春秋传》有二十五处,其中多数是明言《春秋》而出于经文和明言《春秋传》而出于传文者,郑玄《仪礼注》所引《春秋传》中则有近三分之一是出自《公羊传》35]。在《礼记注》中称引《春秋》、《春秋传》的地方有六十余处,在形式上和《周礼注》、《仪礼注》的情况差不多。其中称引《春秋传》者,有《公羊传》文十二处36],《谷梁传》一处,《国语》一处37]。 ⑤引《礼》,到郑玄时,“三礼”之学并立已成风气。郑玄的兼通“三礼”,体现在《三礼注》本身就是以“三礼”之文兼而引之,相互为证,以解其义。无论是《周礼注》引《仪礼》、《礼记》,《仪礼》注引《周礼》、《礼记》,还是《礼记》注引《周礼》、《仪礼》,都是极为多见的。仅以《周礼注》为例,对《仪礼》十七篇都有称引,且每篇至少可以举出一两处38]。 再看《周礼》注引《礼记》的情况,郑玄《周礼》注引《礼记》诸篇者,在数量上要多于引《仪礼》者,现以《天官》部分为例,看一下郑玄注所引《礼记》诸篇的情况: 《天官·冢宰·序官》“酒人”下注引《月令》,《天官·冢宰·序官》“九嫔”“女御”下注称引《昏义》,《大宰》注引《曲礼》、《祭义》、《王制》、《明堂位》、《杂记》,《宫正》注引《文王世子》、《杂记》;《膳夫》注引《内则》,《外饔》注引《王制》,《甸师》注引《郊特牲》,《渔人》注引《月令》,《食医》注引《内则》,《酒正》注引《月令》、《内则》、《王制》,《醢人》注引《内则》、《少仪》,《宫人》注引《玉藻》,《幕人》注引《檀弓》,《掌次》注引《祭义》,《玉府》注引《玉藻》,《司裘》注引《玉藻》,《内宰》注引《祭统》、《坊记》,《内司服》注引《月令》、《丧大记》、《杂记》,《缝人》注引《丧大记》、《礼器》,《夏采》注引《明堂位》、《玉藻》。39]以上合计就有三十余处。 值得一提的是,在《周礼》注中还引有《大戴礼记》的几篇,如《朝事仪》40]、《卫将军文子》41]。又在《礼记·月令》注中多引《夏小正》、《乐记》注引《五帝德》42]。 观以上所列诸例,郑玄《仪礼注》引《周礼》、《礼记》和《礼记注》引《周礼》、《仪礼》的情况,也大体可以归纳为如此的范围。(二)以史解经 郑玄《三礼注》所遵行和实践的又一原则就是以史解经,即以一定的历史材料来解释《三礼》中的字句内容。如果说,郑玄《三礼注》中在称引上述经典时的“以经证礼”是为了寻找可以互通的经典的依据,那么,作为历史的承载,这些经典中又包含有一定的史实材料,特别如《尚书》、《春秋》、《春秋传》、《礼记》等,称引之以注《三礼》,也就同时具有了“以史解经”的意义。另一方面,对上述经典以外的历史典籍的称引如《世本》、《国语》、《史记》、《汉书》等,或是明确地以历史上的制度、事件、人物等相关的史实材料来解释和说明《三礼》中的字句,也同样是“以史解经”,是为了确定《三礼》内容的历史的根据的。 郑玄的“以史解经”,具体而言,在所要证明和解说的内容上则集中在以解文字、以证职官、以证制度、以证观念等几个方面,每一项都可以举出多条例证来。在称引史实上,则是以虞夏商周四代以及春秋时期人物、事件、礼仪活动等为主,也还包括汉代如王莽改革的一些史实。 对于《三礼》中所涉及的礼仪制度和多种礼仪,郑玄几乎都是以在历史上找到例证为基础而加以说明的,也就是在三代乃至春秋的历史中找到根据,郑玄称引历史资料的意图就在于证明这些礼仪在历史上的实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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