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 北京市 区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 本人 ,身份证号码: 。现申请将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请在方框内勾选申请转移的保险种类)关系申请转往其他省市(县)的社保机构。 本人户籍地址: 本人户籍邮编: 声明:本人自愿申请并已仔细阅读了“重要提示” 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提示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 申请人确认签名: 联系方式(手机):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1、符合失业、工伤、生育待遇申领条件的,各项申领的待遇已领取完结。 2、社会保险欠费的,若不补缴欠费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外省手续,其欠缴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并不转移基金,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 3、申请转出之前有跨省转入北京的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已核实办理完结。 4、申请转出是自愿并经过慎重考虑,且了解国办发【2009】66号文精神。 5、2010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京参保,且为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外埠户籍人员,在京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按人社部规【2016】5号文规定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1 / 2 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个人委托书 北京市 区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 本人 ,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参保单位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请在方框内勾选被委托人类型)全权代表本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往其他省市(县)的社保机构相关事宜,委托时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材料,本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确认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联系方式(手机): 单位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被委托人确认签名: 联系方式(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446dc3c85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