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三次社会大分工 早期的人类历史上发生的三次意义重大的社会大分工。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它发生于原始社会野蛮时期的中级阶段。原始社会的早期阶段,人类使用木棒、石块等简陋的生产工具,在自然分工的基础上 从事采集、狩猎和捕鱼,维持最低的生活。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逐渐熟悉了某些植物的生长规律,并在房屋的旁边加以培植,于是出现了原始农业。畜牧业由狩猎而来,由于发明弓箭,再加上狩猎经验和技术不断提高,人类捕捉到的动物不断增多,有些便被饲养起来,于是出现了畜牧业。在采集、狩猎阶段,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还很不发达,当时采集比狩猎提供较有保障的生活资料,因而当时是母系氏族阶段。随着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的出现,畜牧业很快发展起来。牲畜的肉可以吃,皮可以穿,骨可以制作各种工具,由此畜牧业比起狩猎和采集来,既可给人提供可靠的生活资料,又可节约劳动力,而且,和原始的锄耕农业相比,它的收获也更加丰富,更有保证。这就使畜牧业在一些地区比农业更早成为人类的重要生产部门。在某些草原地区,如中亚、西亚、南欧等地,一些部落舍弃农业,专门从事畜牧业。这就出现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之后,促进了商品交换,在此之前,由于生产条件的不同,各氏族、部落之间,只有个别的、偶然的交换,获取必要的产品。自从畜牧业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后,生产效率提高了,产品有了剩余,便出现了经常性的交换。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而来的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使人们能够生产出超过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剥削成为可能。在父系大家族长手中,积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他们逐渐脱离劳动,变成剥削者。同时,生产发展,所需劳动量日益增加,战俘也不再杀死,而是把他们变成奴隶。因此,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使社会出现了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出现了私有制。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也在家庭关系中引起革命,男子在畜牧业中占据主要地位,母系氏族逐渐衰落,父系氏族固定下来,并向个体家庭过渡。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是指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它发生在原始社会野蛮时期的高级阶段。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后,生产力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多数地区,人们继发现青铜器后,又发现了铁器。农业上开始使用犁耕代替锄耕。由于犁耕使用新的动力——畜力,农业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农产品越来越多,为人类提供了经常的、可靠的食物。农业的发展为手工业的兴盛奠定了基础。制陶、冶金、铸造等手工业这时都发达起来,手工业种类日渐增多,生产技术日益复杂,如此多样的活动,已经不能由同一个人来进行了,于是发生了第二次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分离了。随着生产分为农业和手工业这两大主要部门,便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即商品生产。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促进了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剩余产品增多,奴隶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奴隶制已经不是零散的现象,而成为社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奴隶成为主要劳动力。被成批地赶到田野和作坊去劳动。这时,除了自由人和奴隶之间的差别外,又出现了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差别。私有制有了进一步发展。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是指社会上出现了一个不从事生产、只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人,发生在原始社会瓦解、奴隶社会形成时期。在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以后,商品交换日益频繁,交换地区不断扩大,需要有一些人专门经营商品交换业务,成为商品生产者之间不可缺少的中间人于是出现了商人,产生了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部门——商业。商业的发展,商人的出现,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更加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但是,奴隶社会的商品经济虽然有一定发展,它基本上还是自然经济。这主要是由当时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许多奴隶主庄园,都是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体,生产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奴隶主的奢侈需要,而不是为了出售。产品变为商品,从而人作为商品生产者而存在的现象,这时仍处于从属地位。工商业的发展,奴隶社会中逐渐产生了城市,开始了城市和乡村的对立,城市是工商业中心,也是奴隶主统治的中心,大量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城市,奴隶主在城市修建宫殿、宅邸、宏伟的庙宇、祭坛,开展了艺术、科学的研究。从此也出现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发生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 人类在早期的征服自然过程中,有些部落学会驯养动物以取得乳、肉等生活资料,随着较大规模畜群的形成,这些部落就主要从事畜牧业,使自己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成为游牧部落。游牧部落生产的生活资料不同于其他部落,而且数量较多,从而促进了交换的发展,使经常的交换成为可能。放牧一群牲畜,只需要少数人,于是,个体劳动代替了共同劳动,相应地出现了私有制,家庭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男子从事的畜牧业成为谋生的主要手段。男子在家庭中取得了统治地位。后来,农业和手工业也有所发展,谷物成为人类的食物,出现了织布机和青铜器,人们开始掌握矿石冶炼和金属加工。一切部门生产的增加,使人的劳动力能够生产出超过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于是战俘不再被杀掉,而被吸收为劳动力,成为奴隶。这样,就零散地出现了奴隶制。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结果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社会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于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 铁制工具的使用和生产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使手工业向多样化发展。如此多样化的活动已经不能由一个人来进行了,于是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随着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使贵金属成为占优势的货币商品。在社会上一旦出现了货币财富,它便成为人们追求的对象和重要的生活目的,一些人会想方设法积累财富。在剩余产品逐渐增多的情况下,提高了人的劳动力的价值,在前一阶段还是零散现象的奴隶制,现在成为社会制度的本质组成部分。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在文明时代的门槛 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一个不从事生产只从事交换的商人阶级。他们作为生产者之间的中间人,剥削生产者,并取得了生产的领导权。交换发展的需要产生了金属货币。货币借贷、利息和高利贷也相继出现。土地私有权被牢固地确立起来,土地完全成为私人财产,它可以世袭、抵押以至出卖。现在除了自由人和奴隶的差别以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间的差别。这是随着新分工产生的新的阶级划分。财富更加集中,奴隶人数增多,奴隶的强制性劳动成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由于有了阶级对立,于是产生了国家。 恩格斯对于三次社会大分工的论述,是与他把人类社会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的论述相结合的。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于野蛮时代的中后期,经过这三次大分工,人类进入文明时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491a36f2b160b4e767fcf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