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用典研究 用典,也叫用事,是作者在诗文中引用历史人物、神话传说、寓言故事或前人语句等来表达自己的某种愿望或情感的表现方法。使用典故不仅可以使诗句庄重典雅、言简意赅;还可以委婉含蓄地表达诗人的思想感情。 关于用典,在古代文学批评上没有明确的定义,本文认为:用典就是在创作文学作品时,运用故事或故语,表达创作者观点立场、思想感情。这个定义需要加上一下几点说明: 1.不是只要出现故事、故语就算用典,如《左传》中引《春秋》就不能算作用典,因为这不是在进行新的文学作品的创作。 2.不是出现任何的故事、故语都能算做是用典,判断标准就是创作者是否借此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立场、思想感情。如毛泽东词中有“独立寒秋,湘江北去。”这里的湘江,我们就不能解释为用了《楚辞·湘君》的典故。 3.有些习见词,已经普遍使用,虽是故事、故语,亦不算作用典:《示儿》诗:“但悲不见九州同。”“九州”典出《尚书·禹贡》。但是“九州”指天下这个意义已经固定下来,九州成了一个词。因此不好再说这是用典。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541d00c32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b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