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5年第65号――关于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的公告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5年第65号 【失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5.10.28 【实施日期】2005.10.2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告 (2005年第65号) 为进一步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投资方向,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各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评审、评估和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260项技术予以公布。 附件: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 1 / 2 2005年10月28日 附件: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 综合利用部分 序号 1 技 术 简 介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563d2fb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b38e6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