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法哲学”还是“部门法理学”? 周永坤 【期刊名称】《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年(卷),期】2008(26)1 【摘 要】部门法理学是法理学与部门法学间的交叉学科,不是哲学与法学间的交叉学科,部门法哲学更像法理学而不是法哲学。这两个名称的选择不存在对或者错,而是妥当与否的问题。 【总页数】6页(P51-56) 【关键词】部门法理学;部门法哲学;法哲学;法理学 【作 者】周永坤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0;G301 【相关文献】 1."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理论研讨会"综述 [J], 刘诚;祝爱珍 2.部门法法哲学的长成逻辑--兼论"部门法学"的学理化问题 [J], 谢晖 3.法理学与部门法之争——如何看待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关系 [J], 周海飞 4.法理学二元划分的意义与功用\r——对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关系的深层省思 [J], 李拥军;侯明明 5.部门法学的教义化及其限度——法理学在何种意义上有助于部门法学 [J], 陈景辉;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f5351fcb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