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一、法律部门 1.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社会关系复杂交错,法律部门之间很难截然分开。有的社会关系需要几个法律部门来调整,如经济关系就需要经济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来调整。 3.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的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的调整方法。 4.部门法是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表述出来的。但是一个法律部门中的规范可以通过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来表述,比如民事法律规范就是通过《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来表述的。当然,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所表述的法律规范有可能属于多个法律部门,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表述的法律规范,规定林木所有权的规范属于民法部门;规定采伐林木许可程序的属于行政法部门;规定盗伐滥伐林木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刑法部门。总而言之,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是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关系,但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帆哥提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调整对象(主要标准)+调整方法(次要标准) 二、公法、私法、社会法 1.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一项基本分类。最早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 2.大陆法系的法学理论中并没有形成普遍接受的公法和私法的区分标准。 3.公法和私法的区分有利于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划定不同法庭的管辖权限。 4.现在公认的公法部门包括了宪法和行政法等,私法包括了民法和商法等。 5.随着社会的发展,又形成了一种新的法律即社会法,如社会保障法。社会法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 6.公法、社会法与私法在调整对象、调整方式、法的本位、价值目标等方面存在不同。 三、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又称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2.法律体系只包括现行有效的国内法,不包括历史上废止、已不再生效的法律,也不包括国际法。 3.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七个法律部门和三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七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程序法。三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帆哥提示】判断某一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否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关健是看它是否属于现行有效国内法。 【真题示例】 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1/1/51,多选)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 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分析】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是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制定的,而人大属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08fe3b26a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