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成立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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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成立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学指导委

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 【公布日期】2011.10.19

【字 号】苏教体艺[2011]32 【施行日期】2011.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成立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

通知

(苏教体艺〔201132号)

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体育内涵建设,深化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经研究,我厅决定成立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专有组织和专家作用,加强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和学校体育的咨询与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原则

江苏省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对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和服务的专家咨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建应有助于加强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和体育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有助于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有助于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

江苏省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江苏省高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分委员会。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5


人,委员若干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委员主要由高职高专院校体育部有关专家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开展。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1人,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 二、主要任务

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对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与服务的专家组织。主要任务是:

1.把握国内外体育学科专业教育的发展趋势,研究高职高专体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为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咨询,建言献策。

2.组织和开展高职高专公共体育和体育专业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现状调研和实践研究,与时俱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3.指导高职高专院校的公共体育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与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内涵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4.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和开展公共体育专业规范、教学质量标准的教学基本要求、基本条件等方面的研究与指导,提高体育教学工作规范化水平。

5.组织有关体育教学改革的课题研究、经验交流和师资培训,宣传推荐优秀体育教学改革成果。

6.完成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有关体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工作。 三、组织管理

1.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年要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保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2.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工作计划后,应积极开展活动,并及时将有关工作总结材料等报省教育厅。我厅将通过召开座谈会、编印简报等方式,加强教学指导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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