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曲河流域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优化调整方案研究 【摘 要】针对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偶曲河流域开发规划进行了分析,发现在该流域实施梯级电站建设,存在搬迁人口较多、淹没实物指标较大、破坏保护鱼类栖息地和河流天然状态等问题。论文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结合当地环境条件和防护要求,提出了调整规划河段范围、调整工程布置方案、开发方式优化、开发时序优化、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等优化调整方案,为规划的实施和规划环评的开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参考。 【关键词】偶曲河流域;水电开发规划;环境影响;优化调整方案 本文以偶曲河流域水电规划为例,针对该流域的环境质量及敏感对象保护要求等,提出优化调整方案,试图在规划方案的层面消除对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流域及规划概况 偶曲河位于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境内,为金沙江上游左岸的一级支流,流域面积2907km2,河长121.4km,总落差1599m,河道平均比降13.17‰。 玉桑电站为偶曲河干流规划河段的最上一级,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坝址位于麻绒乡下游2.0km处,右岸17.2km有压隧洞引水至玉桑附近建厂发电;章都水电站与玉桑梯级相衔接,并引入下游阿央沟水量,堤坝式开发,首部枢纽在章都乡上游0.5km,正常蓄水位3308.0m,水库库容4680万m3,具有季调节能力;阿色水电站为已建电站,本次规划建议对其采取适时合理扩机增容的建设方案;协达水电站与阿色梯级相衔接,引水式开发,首部枢纽在阿央沟汇口下游0.7km,正常蓄水位3193.0m,左岸5.75km无压隧洞引水至绒盖丘隆汇口上游0.1km建厂发电;亚通水电站与协达梯级相衔接,引水式开发,首部枢纽在绒盖丘隆汇口下游0.6km,正常蓄水位3093.0m,右岸9.25km无压隧洞引水至县城上游亚通附近建厂发电。 3.基于环境保护的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 3.1在规划河段范围上的优化调整方案 为了不破坏察青松多白唇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且考虑到建库会涉及到白玉县重要对外交通甘~白公路改道,难度很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否定和放弃了在上游主源麻曲和支流格塔隆巴、若当沟三条支流上建库和水电开发,由此带来的电量损失和经济损失见图1。 3.2对亚通水电站工程布置方案的优化调整方案 根据对偶曲河干流生态与环境现状调查结果,认为规划河段中的玉桑水电站 的上游有麻绒乡政府所在地(民居最低高程3487.0m),附近的民居、耕地集中,若在此建库,涉及移民搬迁数量较大,淹没的耕地较多,并且该河段上的支沟协达沟为天然河道与干流连通,该河段将作为鱼类栖息地生境进行保护。 3.3在开发方式上的优化调整方案 针对已建成投运的阿色电站以及该电站闸首以上河段建库条件较成熟,为避免和减轻环境影响,推荐方案在该河段拟定了堤坝式开发和对阿色电站进行扩容方案,从而避免了混合式开发造成6.1km河段减水和新建引水隧洞,避免和减轻了对阿色村和章都乡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3.4在开发时序上的优化调整方案 考虑到章都电站涉及淹没甘白路8km,且两岸山势陡峭,施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故将章都电站的开发放在远期考虑,今后视情况择机实施。 3.5放弃阿央沟引水的优化调整方案 为了保持阿央沟的天然河道的自然状态,并减少对下游电站的影响,经与规划编制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协商,同意放弃阿央沟引水方案。 经计算,由于章都电站不引入阿央沟水量导致章都电站装机由19MW减少至16MW,多年平均发电量由0.765亿kW·h减少至0.643亿kW·h,同时对以下阿色、协达、亚通电站将有一定影响,阿色电站影响最为明显,放弃阿央沟引水动能经济指标对照表见图2。 从减少生态破坏、水库淹没、土石方工程量、控制水土流失及减少地质灾害等角度出发,推荐梯级电站数量较少的“五级开发”方案。按照环境保护要求,为保护偶曲河水生生态环境,维持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生存用水需求,规划方案拟定了各梯级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各梯级电站最小下泄初步按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0%进行考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见图3。 3.7与其他规划协调性的优化调整建议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上,河流水电规划需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产业政策,符合全省能源结构和电力发展规划;金沙江上游规划在白玉县偶曲河口下游拟定了波罗梯级,初拟正常蓄水位2989.0m,水库回水至白玉县城下游已建麻通电站取水口,根据“支流服从干流”原则,同时为避免偶曲河水电开发对县城的影响,本次规划最后一个梯级厂房在白玉县城上游0.85km的亚通村附近,水边高程为3000.0m,为县城留有天然河道。 [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85e7629a5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