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2017年度市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评 分 细 则 1.按时上传单位“出彩工作”。经审核通过的,每条记1.5分,记满12分为止。 2.提高“出彩工作”质量。在每次“出彩工作”测评中,排名前30的,每项加0.5分,加分不封顶。 3.督促干部实绩记载。市绩考办对干部实绩记载情况进行三次不定期的检查通报。每次通报中,干部实绩记载率在95%及以上的,记4分;在90%至95%之间的,记2分;在80%至90%之间的,记1分;低于80%的,不得分。 4.落实全员实绩考核。机关及所属单位均开展网上干部实绩考核工作,考评全覆盖的,记4分。 5.按期开展实绩考核。市绩考办对干部参与打分情况进行三次不定期的检查通报。每次通报中,干部打分参与率在95%及以上的,记4分;在90%至95%之间的,记2分;在80%至90%之间的,记1分;低于80%的,不得分。 6. 提高实绩得分有效率。及时接转干部实绩账号调转、更新考评设置、督促干部评分,记基础分4分。因考评设置不到位或评分期内未评分导致干部得分异常的,每1人次扣减1分,扣完4分为止。 7.强化实绩档案建设。及时对本单位、所属单位干部基本信息进行更新,记基础分4分。每发现1例问题扣减1分,扣完4分为止。 8.落实内部绩效考核。制定并落实对系统、对科室绩效考核办法,相关方案报市绩考办备案,记3分。 9. 切实加强绩效管理。机关落实干部实绩例会点评制度、谈话提醒制度,主要领导带头讲绩求效,提高机关干部对平时考核结果以及结果运用的认同度。按认同度测评结果分别记10、8、5、2分。 10.做实重要工作过程管理。对纳入年度目标的重难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提高工作质效,记基础分3分;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扣2-3分。建立县市区对口业务工作评价机制,建立监管台账,情况掌握在平时,年底排名有依据,记基础分5分;不能按时报送排名情况的,扣2-5分。 11.落实“绩考大家谈”活动。按时完成领导干部约稿,记3分;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征文活动,被市绩考办选用,每篇记2分,记满6分为止。 12.培育和宣传实干典型。积极推荐2017年度全市“十佳实绩突出干部”候选对象,记5分;推荐对象最终获评的,再加记5分。 13.开展单位绩考活动。积极向市绩考办报送绩考工作信息材料,被市绩效考核网刊载的,每篇记2分,记满6分为止。 项 目 单位晒 出彩工作 (15分) 干部实绩 记载工作 (12分) 干部实绩 考核工作 (24分) 推进绩效 管理工作 (41分) 其它工作 (8分) 14.落实其他绩考任务。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参与有关工作,记8分。工作不落实、材料报送滞后的不得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8d70e7c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