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1: 关于进入国家系统填报统计报表的若干说明 (1)审核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他有5000万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2)规模申报条件。 工业企业申报时须达到规模以上(年产值2000万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申报时须达到限额以上(批发业年收入2000万以上、零售业年收入500万以上、住宿和餐饮年收入200万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的服务业企业申报时须达到规模以上(年收入2000万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房地产业(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四个门类申报时须达到规模以上(年收入1000万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二个门类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的服务业企业申报时需达到规模以上(年收入500万以上);建筑业企业申报时取得建筑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新建开发项目、新增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3)所需申报材料。 所有企业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 工业企业还须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批发业、零售业的企业还须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或从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住宿业、餐饮业的企业还须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或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93c7b4686868762caaedd3383c4bb4cf6ecb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