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晚唐“乐坏”之后的制度追认与诗歌新变 贺威丽 【期刊名称】《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 【年(卷),期】2015(034)001 【摘 要】按照天宝十载玄宗敕文的预兆,唐代音乐原本有中央控制下渐进下移的可能,但随后不久的安史之乱及长期战乱彻底改变了这一渐进式发展道路.大时代没落的历史背景下,禁乐下移脱离了中央控制,宫廷音乐也以突变形式下移.宫廷之外,官员家妓、藩镇及地方政府乐舞、民间音乐等兴盛,并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乐坏”之后,这一时期公私乐发展的“合法性”也得到制度追认.乐制崩坏、“禁乐”下移对这一时期诗歌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1)音乐诗描写对象由宫廷之内转向宫廷之外;(2)以白居易为代表的新乐府创作;(3)以刘禹锡为代表的竹枝词创作;(4)文人词创作开始兴起. 【总页数】5页(P97-101) 【作 者】贺威丽 【作者单位】南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河南南阳473061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I207.22 【相关文献】 1.画屏之喻:中晚唐诗人在写景方式上的新变及其意义 [J], 梁晓霞 2.从礼乐偕配到礼崩乐坏──《先秦礼乐文化》对先秦社会变迁的新阐释 [J], 谢贵安 3.“礼崩乐坏”之“乐坏”——编钟篇 [J], 陈万;胡郁青 4.诗歌拯救诗人——浅谈孟郊贾岛等苦吟派诗人诗歌创作兼谈中晚唐诗风的转变 [J], 周星林 5.诗歌翻译是否“只分坏和次坏的两种”—兼谈汉字在译诗中的优势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aeb6850f9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38.html